瓦渡乡组织业务骨干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培训会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5111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11
为进一步提升瓦渡乡文物保护工作水平,增强基层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切实筑牢文物安全防线,近日,瓦渡乡组织召开了文物保护工作业务骨干培训会。各村相关负责人、文物保护员以及乡党群服务中心的文化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议指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辖区内的文物资源,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增强文化自信的内在要求。全乡上下必须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本次培训紧扣工作实际,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培训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进行了深入解读,明确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规范。重点讲解了野外文物巡查、安全隐患排查、日常维护保养、信息记录上报等具体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并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了参训人员对文物安全隐患的识别和处置能力。会议还就如何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将文物保护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点,确保每一处文物点都有人管、管得住。二要强化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文物保护员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详细记录文物保存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初步保护措施。三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文物价值的认识和保护文物的自觉性,积极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四要强化协同配合。乡党群服务中心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村的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守护好瓦渡乡的历史文脉。
通过此次培训,全乡文物保护业务骨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掌握了业务技能,增强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大家纷纷表示,将把培训所学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专业的素养、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中,为守护好瓦渡乡的文化遗产、延续地方历史文脉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