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渡乡2023年计生保险工作方案》《瓦渡乡2023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 的通知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30128-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文      号
瓦政发〔2023〕4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1-28

各村(社区)、乡直(区直驻乡)有关单位:

《瓦渡乡2023年计生保险工作方案》《瓦渡乡2023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渡乡2023年计生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隆阳区2023年计生、老龄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卫健发〔2023〕4号)文件要求,切实维护好计生家庭利益,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不断增强计生家庭获得感和幸福感,认真做好2023年全乡计生保险工作,结合瓦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险种

(一)国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B款);

(二)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村级(或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及乡村医生综合保险保障计划。

二、开展范围

(一)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内夫妇及其子女中的身体健康者,年龄在六十五周岁及以下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二)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村级(或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及乡村医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中国人寿公司定制的综合保险保障计划。

三、保费筹集

(一)计生保险保险费采取市、区两级财政,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费率优惠和个人共同承担的方式筹集,具体为: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60000元

每户120元/份/年(中国人寿补助10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责任

10000元

1.保险费筹集说明

(1)保险费实收为每年每户120元/份。凡参保的城乡居民家庭均可享受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按每份10元的标准给予保险费补助,即参保家庭户承担110元/份。

(2)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及脱贫户,由参保家庭承担100元,市级财政补助3元,区级财政补助7元,市、区两级财政对每一参保家庭保险费补助限1份。

2.计生保险保险责任释义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伤残:因意外伤害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二)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村级(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及乡村医生,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国家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金〔2004〕88号)的要求参照执行。

四、工作推动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五、推动目标

2023年计生保险具体推动目标详见瓦渡乡2023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分解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计生保险工作,要坚持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规划好目标、落实好任务、界定好时限,确保推动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村要结合计生保险“启动、培训、宣传、收费、承保、理赔”工作环节,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更加科学、便民的计生保险标准化工作流程,及时有效推进计生保险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向前发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中国人寿每月向乡社保中心提供有关保险的所有信息和材料,信息应准确、有效、不得编造。为便于乡社保中心全面了解保险进展情况和监督,中国人寿公司应开辟专门信息统计渠道,用于统计计生保险保费、参保人数、户数、赔付金额、赔付率等详细数据。

(四)做好总结宣传。要注重计生保险工作宣传和总结,运用全媒体手段,广发宣传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重要意义、服务时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着力推动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瓦渡乡2023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分解表

瓦渡乡2023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隆阳区2023年计生、老龄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卫健发〔2023〕4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进一步开展好全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老年人口以年均4%的比例在持续增长,呈现出基数大、发展快、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老人比重增大的特点。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对养老服务质量、老年环境建设以及老年社会价值实现、老年精神文化需求等都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不但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也会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针对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和完善鼓励政府提供财政补贴支持、保险公司保费合理优惠、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对风险的合力,既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拓展金融保险新领域,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又有利于缓解民生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参保对象及责任内容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因遭受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事件直接导致老年人身体伤害或死亡时,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受益人保险金的一种商业保险。

(一)参保对象

凡五十周岁及以上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三)保障项目

保险责任范围。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驾驶或搭乘交通工具、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隆阳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保障计划介绍

保障计划名称

保险责任

保额(元)

价格(人/年)

计划一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0000

50元;85岁及以上者60元。

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

5000

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责任

20元/天

计划二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20000

100元;85岁及以上者130元。

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

10000

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责任

50元/天

说明:投保人可选择上述两种保障计划中的一种投保,每人限保一份。

(四)责任释义

1.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伤残:因意外伤害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2.老年人意外保保险保障责任中不承担因意外伤害诱发的老年性疾病、慢性病责任。

3.对责任不明及纠纷案件,成立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工作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等组成的专项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三、筹资途径及方式

本着投保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坚持老年人个人或家庭成员自愿投保,严禁从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各类老年福利津贴补贴中扣取保费等各种违反老年人意愿的强制投保行为。

(一)鼓励财政补贴。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担负起牵头责任,提出改进保险服务,加强风险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程中出现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特困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老人、失独老人)等统购意外险或给予适当补助。

(二)推动机构出资。积极推动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群体购买意外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切实增强这一群体抵抗风险的能力,解决各级政府、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提高公众形象。

(三)引导集体出资。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与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对所辖区域的社区、乡村、各类企业(包含集体和乡镇企业)进行重点宣传,正面引导社区、乡村、各类企业组织出资为本辖区或单位的老年人购买意外险。

(四)提倡个人出资。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与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联合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加强老年人意外险的宣传推广,并由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派出销售力量深入到社区(乡村)、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采取公司柜面销售、基层现场销售和网络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和号召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以快捷方便的手续购买意外险。

(五)倡导爱心捐助。倡导社会力量关注老年群体,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群体的风险保障,充分利用“重阳节”、“敬老月”组织召开部分爱心企业、慈善人士座谈会,动员企业和爱心人士为所辖区域的农村老年人直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提供资金支持,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品牌形象(颁发证书、奖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等形式)。

四、工作机构职责

(一)乡民政办、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要共同面向社区、乡村家庭宣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意义与功用,激发社会投保意愿。

(二)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负责保险产品解释、保险实务操作的培训,提升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着力改进服务质量,提升保险消费者消费体验。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负责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政策及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等知识的宣传。

五、工作推动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六、推动目标

2023年指导性目标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参保意外险覆盖率达到28%以上,参保老年人群达到1300人以上,具体推动目标详见瓦渡乡2023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分解表。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具体实践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因地制宜制定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行政部门主导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确保老年人参保覆盖面达成。

(二)规范管理,提升质量。要秉承“专注高效、全心全意服务老年人”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恪守投保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合理设计保险方案、订立保险合同、及时进行理赔服务。对于政府部门给予保费或资金支持要规范管理,严格专款专用。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深入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营运管理体系建设,促进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要在当地设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属服务柜面,安排专人协助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和理赔手续。

(三)加强协作,合力推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针对保险中的赔偿纠纷问题,双方要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首要目的,加强合作沟通,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分析存在问题,理清重点和难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瓦渡乡2023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