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外国内、市外省内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41101-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1-01
为进一步做好瓦渡乡2024年度省外国内、市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宣传和发放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省外国内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市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可申报一次。注意:同一申报对象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申报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市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稳定就业时间不得跨年度计算。
二、申请时间及程序
1.申请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2.申请途径。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当地村委会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隆阳区外出务工奖补申请表》(附件1)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和外出务工奖补工作收入证明(附件2)
四、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至村委会核实务工情况,填写初审意见,报乡就业经办机构审核,经乡级审核合格后,由乡级统一把申报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五、相关要求
1. 如实提供材料。申请人要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和务工证明提供原件或扫描件,且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字迹及公章清晰,不得涂改。如伪造、篡改申请材料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严格审核把关。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的务工情况及务工证明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