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瓦渡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1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40604-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6-04
关于“火化补助、殡葬补助不到位,补助底数不清;火化补助、殡葬补助政策建议继续执行”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和《隆阳区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实施方案》要求,火化补助和安葬补助区乡两级各自承担50%。瓦渡乡火化补助和丧葬补助底数清楚,申报材料自2020年开始至2023年11月已全部报至区民政局,补助底数名册存于乡民政办。一是瓦渡乡2020年6月开始实施殡葬改革政策以来,2020年下半年申请火化补助62人,已全部足额拨付并已核销;2020年下半年申请安葬补助41人区乡两级均未进行拨付;2021年申请火化补助185人,其中上半年申请的99人区级已经全额拨付完成,乡级因财政困难,未进行拨付,下半年申请的86人,区乡两级均未进行拨付。2021年全年申请安葬补助169人区乡两级均未进行拨付;2022年申请火化补助185人,申请安葬补助194人,区乡两级均未进行拨付;2023年1-11月申请火化补助197人,申请安葬补助203人,区乡两级均未进行拨付,补助未拨付原因主要是区乡财政困难。乡民政办每年都按时按程序进行惠民补助材料申报,2023年度补助材料已报至区级。2024年补助材料待区级通知后再进行上报。二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要求,火化补助、殡葬补助政策一直在执行中,从未停止过。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