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第5411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68-5-/2020-102900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0-29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第54110号提案的答复
丙政发〔2020〕63号
丙麻乡政协联络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丙麻派出所党建室及“创枫”墙体文化建设补助经费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丙麻派出所在用党建活动室建设不够规范,需重新建设规范党建墙体文化内容。同时,2020年丙麻派出所被确定为隆阳公安分局市级“枫桥派出所”创建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枫桥派出所”创建工作,需要在丙麻派出所主大楼及调解室建设规范“枫桥”式墙体文化内容。
由于此次墙体文化建设所需费用较大,鉴于派出所财力有限的实际情况,丙麻乡党委、政府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