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流程
- 索引号
- 01525770-6/2023092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5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流程
(一)补助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隆阳区辖区内的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函授、本科(含)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学籍未在校就读生不予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的正式学籍。
(二)补助时限
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
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和就读“沪滇协作”招生计划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2500元/生/学期),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生/年(2000元/生/学期),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生/年(1500元/生/学期)。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
排。
(四)补助程序
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共同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审核发放工作,以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在校生状况)
信息为依据,经人工校验确认后发放。
1.确认对象。区教育体育局:每年4月10日前(春季学期)、10月10日前(秋季学期)组织各乡镇中心学校对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并引导学生自主申报雨露计划项目,收集《学生就读证明》(附件1)、填写《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附件3)于每年4月11日(春季学期)、10月11日(秋季学期)前推送给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各驻
村工作队:在区教育体育局收集、汇总的基础上结合防返贫
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在校生状况)对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并填写《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附件2)、查缺补漏完善《学生就读证明》(附件1)、《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附件3)并于每年4月30日(春季学期)、10月30日(秋季学期)前将审核后的《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附件3)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于5个工作日内对补助对象是否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系统内进行比对确认,信息确认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联审表》(附件4)推送至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学籍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确认信息后区乡村振兴局将签字盖章的《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联审表》(附件4)推送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根据《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联审表》(附件4)对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在校生状况)进行人工校验,系统开放时及时更正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学籍信息,做到应纳尽
纳。
2.公示监督。每年5月15日(春季学期)、11月15日(秋季学期)前各乡镇(街道)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脱贫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的
照片资料存档并同步报区乡村振兴局。
3.组织报账资料。各乡镇(街道)于每年5月25日(春
季学期)、11月25日(秋季学期)前将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的《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附件3)、《学生就读证明》(附件1)、《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附件2)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汇总后连同《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联审表》(附件4)、“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花名册导出数据
作为报账支出材料。
4.直补到户。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春季学期不超过6月底,秋季学期不超过12月底前补助到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助对象,由各乡镇(街道)会同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于每年5月30日(春季学期)、11月30日(秋季学期)前将补助信息导入“一卡通”管理平台,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区乡村振兴局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社会保障卡。补助资金发放后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
统。
5.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发放程序。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区教育体育局已经公示完毕,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各乡镇中心学校将《学生就读证明》(2022年秋季学期用老版就读证明)和汇总的《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附件3)于11月30日前推送给各乡镇(街道),各
乡镇(街道)根据要求于12月5日前完成补贴对象信息核
实,12月15日完成公示后各乡镇(街道)会同各乡镇中心学校将补助对象信息导入“一卡通”管理平台,区乡村振兴局于12月25日前完成补助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