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寨乡2023年地震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01525770-6/20230529-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救灾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5-29
水寨乡地震应急预案
水寨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明确水寨乡乡级各站所抗震救灾工作职责,规范实施地震灾害应对工作,提高应对能力,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水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推动水寨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1.2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有效提高全乡地震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1.3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与《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保山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山市地震应急预案》《隆阳区地震应急预案》相衔接。
2 组织体系
2.1抗震救灾指挥部:水寨乡人民政府成立乡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发生较大及以上地震,转变为乡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全乡防震减灾、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2.2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乡抗震救灾指挥部设前方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前方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后方指挥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单位有:乡组织办、乡安监站、乡纪委、乡宣传部门、乡党政办、乡民政办、水寨卫生院、水寨派出所、水寨司法所、乡财政所、水寨自然资源所、乡村规办、乡公路管理所、乡林业服务中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寨供电所、乡文化站、乡武装部、水寨中心小学、水寨中学、水寨幼儿园、各村(社区)、中国电信隆阳分公司水寨营业部、中国移动隆阳分公司水寨营业部、辖区企业。
2.3抗震救灾指系统主要职责:乡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发动乡村组干部群众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组织综合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受灾地区交通畅通;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紧急调运和发放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照省、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工作。
2.4抗震救灾指挥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根据防震减灾抢险救灾工作的要求,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人员搜救组、工程抢险技术组、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道组、灾害信息统计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乡党政办、乡民政办、乡财政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成。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调度;负责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掌握抗震救灾综合动态;负责抗震工作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抗震工作慰问团事宜;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负责被困群众或紧急转移集体的临时安置、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负责抢险救灾的车辆等应急工具及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
2.人员搜救组:由乡武装部、乡安监站、各村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负责组成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人员搜救工作。
3.工程抢险技术组:由水寨供电所、水寨乡自然资源所、水寨派出所、乡公路管理所、乡水管站、乡村规办组成。负责重点防御对象的防震救灾工作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制订抗灾抢救预案,震毁工程抢修计划;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受损房屋、道路、桥梁等应急清障;负责组织水、电、交通工程巡查人员实施安全巡查并开展安全运行管理,提出调度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水寨卫生院迅速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药品、医疗器械和血液的组织调度,确保药品、医疗器械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转运救治;开展灾区饮用水源水质卫生安全监测,综合卫生监督执法指导,做好传染病预警和监测,严格控制传染病暴发疫情。
5.治安维护组:由乡综治办、水寨派出所、武装部组成。负责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以防止盗窃、抢劫、破坏事故的发生。
6.宣传报道组:由乡党政办、乡文化站组成。对内对外发布地震及灾情等有关信息,宣传抗灾有关情况,掌握抗震救灾动态,编写抗震抢险简报及有关报道材料,接待新闻记者。
7.灾害信息统计组:由党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寨自然资源所、乡民政办、乡村规办、各村(社区)组成,主要负责各种灾害造成损失情况的收集、汇总,核实、上报,统计人员物资应急转移情况汇总,核实、上报。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表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和初判指标一览表
地震灾害等级 | 分级标准 | 初判指标 | |
人员死亡 | 发生在镇区范围内震级 | 发生在人口稠密地区震级 | |
特别重大地震 | 300人以上 | 7.0级以上 | 6.5~6.9级 |
重大地震 | 50~299人 | 6.0~6.9级 | 5.5~5.9级 |
较大地震 | 10~49人 | 5.0~5.9级 | 4.5~4.9级 |
一般地震 | 10人以下 | 4.0~4.9级 | —— |
3.2 地震灾害分级响应
在水寨乡辖区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分别启动地震应急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抗震救灾指挥部配合省、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Ⅳ级响应,乡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部署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表2 响应与分级管理一览表
地震灾害事件 | 响应级别 | 应急处置机构 | 指导机构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Ⅰ级响应 |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
|
重大地震灾害 | Ⅱ级响应 | ||
较大地震灾害 | Ⅲ级响应 | 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 (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 |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
一般地震灾害 | Ⅳ级响应 |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地震应急准备
4.1工作部署: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乡“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通报震情和安排部署年度工作。根据地震形势发展需要,及时组织召开防震救灾指挥部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
4.2队伍能力建设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地震应急队伍的组织和建设,制定运转和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站所贯彻落实保障机制。相关站所应按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强辖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消防救援、医疗卫生救援、交通抢险、通信抢险、安全生产专业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各村(社区)指定1名地震灾害信息员,由乡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负责抗震救灾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同时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抢险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的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和群测群防机制。
4.3应急准备检查:乡防震减灾办公室定期对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预案和工作机制、指挥技术系统、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以及各类工程设施抗震设防情况等进行检查。
5.地震应急响应
5.1震情速报:乡域范围内发生2.8级以上地震后,乡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参数。
5.2灾情快速获取与评估:乡内发生5.0级以上地震后,乡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对地震灾情进行快速预评估,提出地震应急处置建议,并及时报请乡党委、政府报告区级。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了解、收集和汇总本行业灾情信息,分析评估救灾需求报乡抗震救灾指挥部。
5.3启动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情况和灾情初步情况,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30分钟内集结完毕,村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在规定时间内集结,立即实施应急预案,开展救灾工作。核查灾情,将人员伤亡,房屋受损情况速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辖区抢险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抢险救灾,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就近开展救助;组织辖区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强余震造成人员伤亡;水寨卫生院迅速开展救护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组织人员抢救被埋压人员,并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组织力量尽快恢复供水、供电,保证居民用水、用电,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水寨派出所要做好本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严力打击趁火打劫及其它犯罪活动,同时做好防火、防毒、防爆等工作;乡卫生院迅速做好伤员抢救工作,并做好临时居住环境消毒消杀,做好疫病防范工作;乡政府积极争取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6.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6.1过渡性安置:过渡性安置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乡党委、政府积极与区政府对接,请求给予必要支持。受灾群众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在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在确保群众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等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加强对过渡性安置点的管理,确保安置点消防、卫生防疫、社会治安安全。乡民政办、财政所及时拨付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做好过渡性救助的人员核定、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
6.2恢复重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或开展恢复重建规划基础性工作,为上级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依据;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市政府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地震灾害发生后,乡政府负责收集上报灾情数据,由区政府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6.3恢复重建实施: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乡党委、政府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社区)应当组织人员核查灾情,建立因灾倒损房屋台账。乡直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灾害现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水寨自然资源所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协调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做好恢复重建搬迁新址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恢复重建结束后,由乡纪委牵头组成工作组,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等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上报乡党委、政府。
7.附则
(一)本预案的执行须坚持内紧外松原则,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动荡。
(二)各村、社区要根据本预案,从实际出发,成立村(社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修改、完善各自的应急预案并上报乡防震减灾办公室。
(三)本预案自制定下发之日起生效,各条款由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