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0-6/20231130-0002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30
中共水寨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
“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社区)、乡安委会成员单位: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
“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安〔2022〕12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保安发〔2022〕6号),《隆阳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任务清单》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理念,坚持底线思维,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2. 落实安委会“双主任”制度。由乡党委书记和乡长一同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3. 严格执行《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培关于印发<隆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隆办发〔2019〕114 号)规定,按照“党政同责、⼀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4.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5. 其他党委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 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6. 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党委全会工作报告内容, 并列入党委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7. 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 等考核中的权重。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8. 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班子会议每季度至少专题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9. 由领导班子中担任党委委员的副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分兵把口,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每季度至少分析、布置、督促、检查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0. 组织制定乡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加强督查检查。
11. 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需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内容列入政府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2.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明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3. 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民爆物品等环节多的领域,实行主管牵头,协同共治的全链条监管。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4. 认真执行《隆阳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镇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
15.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有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
16. 对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 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7.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从源头上、根本上消除隐患;健全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1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和培训计划;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19.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20.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 年至少组织2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21. 及时、如实、准确、全面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22.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 保险费,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23. 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统一部署安排,结合重点时段、特殊 时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隆阳区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聚焦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 消防、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整治。
24. 采取企业自查、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综合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全乡各行业领域开展分层级、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项动态管理清单,实行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动问题隐患整改,严防隐患酿成事故。
25. 盯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 患。特别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房 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销号管理”“评估总结”,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26. 高度重视国家及省市区级考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7.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降低审批门槛,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作为项目建设审批的重要指标。
28. 产业转移布局要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严防已淘汰的高风险产能异地转移、风险转嫁。传统产业转移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各行业的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9. 严肃查处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30. 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31. 结合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开展用工检查。重点核查企 业危险岗位雇佣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培训等 情况。
32. 督促生产安全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一同履行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
33. 加强监督检查,危险岗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数量较 多的行业,劳务主管部门要重点加以检查,对发现不按规定落实 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情 节严重的处以罚款和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34. 督促企业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35. 针对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突出问题,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公路货运车辆“三超”、客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落实行刑衔接,最大限度限制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
36. 健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及时点名 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领域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形成警示震慑作用。
37. 发挥“12345”和各部门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
38. 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39. 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实施执法任务。
40.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聘请行 业专家或第三方参与部门执法检查。
41. 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公开”执法等手段,严格依法处罚,下决心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提高执法质量。
42. 对关停的矿山要采取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或巡查等措施,严防明停暗采。
43. 对 2021年以来发生较大事故和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事故企业,在正常执法计划的基础上实施动态检查,年度内检查次数至少增加1次。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44. 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实际,要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不得层层转移下放执法责任,对不符合中央精神、简单撤销安全执法队伍的做法坚决予以纠正。
45. 加强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46. 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充实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尽快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
47. 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与消防执法联合执法机制。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48. 拓宽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49. 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鼓励企业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50.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处理,依法受理举报, 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对举报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要实行 重奖。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51. 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 依法严格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52.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倡相互协作,互相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摆在重要位置,紧密结合实际,逐条学深吃透,逐项对照自查,逐一拿出对策,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的原则组织实施,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底线,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扛牢扛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网络等媒体资源和平台,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 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 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真正吃透精神、准确理解、精准运用,开展好相关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支持推动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查问责。要采取通报、约谈、警示等手段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各项任务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工作推动落实过程中,乡安委办将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曝光一批安全生产方面不负责的典型问题,复制推广一批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