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邑乡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方案

索引号
01525767-7/20231001-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文      号
浏览量
1105
日期
2023-10-01

西邑乡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乡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帮扶带动作用,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进一步加强整合财政涉农项目及沪滇协作项目资产出租收益金的使用和管理,有效利用好收益金,让资金精准用于补齐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短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收益金的使用

(一)收益金的30%用于发展壮大贫困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各村(社区)当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取得的成效,由乡党委、政府决定使用细则。

(二)收益金的70%用于各村(社区)三类对象。帮助扶持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增收,对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临时救助、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公益性岗位工资支付、贫困学生教育帮扶、大病户的医疗帮扶、受灾农户的灾后救助、危房户的房屋修葺、积极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的帮扶。

(三)西邑乡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使用途径。

二、收益金的管理

(一)收益金由西邑乡财政所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按季度进行汇总并公示。

(二)收益金专款专用,一律由西邑乡财政所监管,通过信用社进行相应支付,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冒领,不得向支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必须按收益金使用内容进行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四)涉及使用收益金的村(社区)每季度要在公示栏进行使用情况公示,并将公示内容上报乡政府存档。

三、资金拨付程序

(一)资金拨付到村(社区)的,需要由村(社区)上报申请到乡政府,并将涉及项目的合同、发票、结算、验收报告等材料上报乡政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填写报账封面,由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财政所办理。

(二)资金拨付到户的,由农户提出申请,由村(社区)进行审核并登记造册,上报乡政府进行审核,乡政府审核后将结果反馈给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所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拨款业务。

四、资金监管

(一)收益金由乡财政所监管,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独立核算,封闭运行。

(二)乡政府分管领导、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乡纪委办要每半年对收益金使用的村(社区)及农户进行专项检查,看是否存在挪作他用、冒领等行为,是否按季度进行公示、收益金使用成效是否显著。

(三)乡纪委、财政所对收益金要严加管理和督查,对不按规定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从严从重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