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西邑乡人民群众关于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索引号
01525767-7-/2021-0331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3-31

致西邑乡人民群众关于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西邑乡广大人民群众:   

为加强我乡2021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现就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全乡范围内严禁一切烧荒行为,严禁在林地边缘烧灰积肥、焚烧垃圾、烧地埂草木。

二、清明节期间,实行限时上坟。限时上坟时间为:4月4日至4月8日。

三、提倡以鲜花、熟食、扫墓等方式替代烧香、烧纸钱和燃放鞭炮,倡导文明祭祀。四、清明节期间,乡人民政府和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将对各进山入口、重点林区和风景名胜区进行设卡检查,进山入场人员要主动配合卡点工作人员,主动交出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检查,如有违反规定将报森林公安机关按规定处理,引发森林火灾的,按情节轻重予以500元-3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按规定处理。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只有共同树立防火意识,森林资源才能得到有效保护,让我们从我做起,从清明节做起,倡导文明祭拜,杜绝火灾的发生。每个公民在约束自身的同时,也要坚决制止、检举、举报他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举报电话:0875-287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