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邑乡“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 索引号
- 01525767-7-/2021-0107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1-07
西邑乡“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乡、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网络,切实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有效提升全镇“扫黄打非”工作水平,保障区域内文化市场健康有序、校园环境安全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教育制度。
乡、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负责区域内“扫黄打非”宣传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根据上级要求,围绕群众关注的“扫黄打非”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创新方式方法,落实“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教育措施,组织开展好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区域内群众“扫黄打非”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二、巡查排查制度。
乡、村(社区)两级“扫黄打非”工作机构要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好区域内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发现涉“黄”涉“非”出版物,立即上报区文化执法部门并协助做好涉案人员、证据收集工作。二是要将“扫黄打非”巡查排查纳入到区域治安巡查工作中,加强对空置房屋、租赁房屋管控,严防其成为制售、仓储非法出版物窝点;引导村民、外出务工人员不从事和非法出版活动,不把非法出版物带回村;及时监控可疑外来人员动向,发现散播涉及政治有害信息及极端种族宗教思想的行为,立即上报线索并协助做好人员、证据收集工作。
三、联防协作制度。
乡“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站作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与上级“扫黄打非”办公室及区域内各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联络站保持密切联系,畅通线索信息快速传递渠道,积极配合好“扫黄打非”案件查办工作。
四、领导责任制度。
乡人民政府乡长为乡“扫黄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各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西邑乡“扫黄打非”工作作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纳入党委(党总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西邑乡“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站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