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应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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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0-x-/2021-041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农村危房改造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4-14

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应予关注

 

近年来,随着保山市隆阳区的大开发、大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征地拆迁工作量大量提升,征地拆迁问题也越发凸显。征收补偿不统一,群众意见大。隆阳区土地征收共有二类,一类区片范围为永昌街道办事处、兰城街道办事处、汉庄镇、河图镇已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区片补偿标准为79950/亩。二类区片范围为板桥集镇规划区(含板桥创业园区),区片补偿标准为68224/亩。汉庄、辛街、金鸡、河图、板桥未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区片补偿标准为64500/亩。以沙丙路拆迁项目为例,汉庄镇沙河以北执行一类低价,沙河以南执行二类低价,群众意见较大。二政府履职不到位,失信于民。隆阳区在征迁时考虑农户生计问题,实行生计补助政策,按照1200//年的标准给予被征迁农户40年的生计补助,但该政策执行不到位,造成被征地农户频繁上访。以沙丙路拆迁项目为例,汉庄被征地农户仅被征地后第一年(2017年)领取到生计补助,之后便再也没有领取到,农户已多次上访。三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隆阳区参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被征地养老保障进行适当上调。自201771日起,无剩余耕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缴费为42300元,人均剩余耕地不足0.3亩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缴费为46530元。同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26元调整至每月470元,养老保障筹资总额和个人待遇均上调10.33%,但是参照隆阳区现行物价基础,养老保障待遇是不匹配的。四是群众不理解政策,上访频发。以汉庄镇云瑞社区为例,汉庄镇云瑞社区左体菊、郝翠琴、段富因农转非土地被收回问题多次镇政府、区政府、区委等上访。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方式。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安置拆迁补偿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教育和监督行政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

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激励机制。建立失业登记制度,属于劳动适龄对象的被征地农民,在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后尚未就业的,应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纳入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管理体系。隆阳区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率先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与城镇居民同步发放《就业登记证》,享受相同的就业、失业待遇。

三是善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坚持执法为民。拆迁安置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贏得工作的主动权。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