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索引号
01525763-4/2023092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9-25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金融帮扶的重要政策,是解决农村脱贫群众发展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帮助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发展到户产业稳定脱贫。

    1.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2.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

    3.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利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5.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6.贴息方式:5万元以内的由财政全额贴息。5万元以上贷款不予贴息,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借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区级财政通过“一卡通”将贴息资金发放借款人。

    7.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8.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还款能力;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 之间。

9.贷款办理:有需求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可到所在村(社区)领取并填写《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到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或邮储银行办理贷款。贷款到期后暂时无法偿还的,可在到期之前到村(社区)填写《展期、续贷申请表》经乡镇审核后到放贷银行进行展期和续贷。


河图街道 联系人:杨天成   电话:0875-285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