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认真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7-1121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文 号
- 隆阳财政信息第88期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11-2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隆阳区财政局、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隆阳区农业局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于2017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间,通过查看账务、翻阅扶贫档案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对板桥镇、瓦窑镇、蒲缥镇、潞江镇、芒宽乡、瓦马乡、瓦房乡、杨柳乡、丙麻乡、西邑乡、瓦渡乡、水寨乡、辛街乡、金鸡乡、汉庄镇等15个乡镇进行了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截止2017年9月20日,2016年以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已全部“清零”;截止2017年11月20日,2017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至各乡镇资金共5588.08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乡镇已拨付资金1700.015元,未拨付资金3888.065万元,拨付资金率达30.42%,部分乡镇存在着资金支付缓慢、档案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及时整理情况并向相关乡镇进行了反馈。
专项检查的进行,在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隆阳区财政局农业股 杜明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