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四措施专项督查助推隆阳PPP项目规范实施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7-0816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文 号
- 第47期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8-15
省财政厅四措施专项督查
助推隆阳PPP项目规范实施
为深入了解全省推广运用PPP模式政策落实情况,近期,省财政厅联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中介咨询机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PPP专项督查。“隆阳区水务局2016年小型水源工程PPP项目”被选定为隆阳区的重点督查项目。
督查组主要采取四措施对该项目进行了督查。一是项目的规范情况,主要核查该项目是否属于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是否存在未剥离政府债务和融资功能的本地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的情况,是否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合作期限是否高于10年,是否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立项等前期工作,是否已按规定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选择社会资本方的政府采购是否按程序规范操作,有没有采用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二是项目的落地情况,主要核查操作流程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文件档案是否完整,实施方案是否可行,政府采购是否合法,合同体系是否完备,落地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示范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否签订合同。三是项目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核查是否按财金[2017]1号文件和云财金[2017]3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和社会资本方信息、合作项目内容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社会资本方采购信息、项目回报机制、合同期限、绩效评价等内容进行公开。四是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核查是否按云财金[2016]54号文件规定据实列支。
通过对隆阳区财政局提供的涉及该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四个阶段165项要件的检查,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督查组对隆阳区财政局在推广运用PPP模式政策落实中所取得的成绩的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推动隆阳PPP项目规范实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隆阳区财政局涉外金融股 胡艳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