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五个“严格”强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7-072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文 号
- 隆阳财政信息 第40期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7-18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2015年隆阳区在保山市四县一区中率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政策,分25年兑付完毕。两年来,隆阳区五个“严格”强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预算年度终了时,根据各单位住房补贴支出决算情况,将住房补贴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二是严格审核。本着对国家和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住房补贴的申报管理工作,各实施单位认真审查并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和数据,避免错报、漏报,严禁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住房补贴。
三是严格公示。各实施单位将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统计后在单位公示栏粘版公示1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到各单位进行抽查,对违纪违法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严格报批。各相关部门严格把关、各负其责,按照住房补贴报批程序进行核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工龄、职务、职级;建设部门审核认定实际拥有福利性住房面积;纪检监察部门审核认定是否有多处占房及多处占房处置方案;财政部门复核相关数据并认定补贴资金数额,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给予发放。
五是严格归档。各实施单位认真建立职工福利性住房档案盒住房补贴发放档案,每年上报的住房补贴申请和相关附件后,经组织人事部门、建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分别送财政部门和建设部门进行备案,装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