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五措施强化财政手工票据核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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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070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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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7-05

隆阳区五措施强化财政手工票据核销管理工作

    随着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原使用的手工票据逐步被电子票据所替代,作为过渡性的手工票据,目前存在遗失、丢失、损毁、交销不及时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严肃“分次限量、验旧领新”领销制度,隆阳区财政局下发《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财政票据核销工作的通知》,采取五措施强化财政手工票据核销管理工作:

一是界定了核销对象和范围;

二是规定了核销方式;

三是规范了核销应具备的条件和程序;

四是确定了的核销时限;

五是明确了相应应承担后果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