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两措施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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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15_B/2017-070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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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7-04

     

隆阳区两措施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为保障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充分感受到政府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隆阳区两措施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筹措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017年6月底已安排资金276.5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15.8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77万元,区级财政资金46.93万元。

二是做好资金的按时发放工作。资金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保证了资金安全。截止2017年6月末,已按季度全面完成上半年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全区共补助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505人次,按每人每月1049.41元的补助标准,上半年共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补助资金158.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