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两措施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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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Z/2016-1229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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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7

自11月全面启动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隆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征缴、发放工作。

一是区财政积极筹集资金。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应征清册,将财政负担的单位缴费部分列入预算,并及时安排拨付,确保缴费单位按时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

二是地税部门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应征清册,要求缴费单位按时申报缴纳,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及时足额划转至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截至目前,全区218个参保缴费单位已有216个申报缴纳11—12月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参保缴费率达99.1%。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3436万元,占应征数3440万元的99.9%;征收职业年金4475万元,占应征数的100%。隆阳区财政局及时从社保基金专户拨付社保经办机构专户11—12月份养老金4800万元,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