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娘咱村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请示
- 索引号
- 01525772-2-/2019-0211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涉农补贴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2-11
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娘咱村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请示
区农业局:
《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隆扶组发〔2017〕51号)》文件要求,杨柳乡在项目实施过程,因群众项目实施积极性不高及项目实施条件受限,现申请变更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生猪养殖项目。项目文件:《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隆扶组发〔2017〕51号)》。项目建设地点:娘咱村。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通过与隆阳区2017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杨柳乡河湾村生猪养殖项目)整合,新建标准化猪舍6000平方米;引进良种母猪500头;建设排污沟350米、沉淀池200立方米、化尸池25立方米、堆粪场150平方米;购置安装妊娠栏142套(单体88套和多体54套)、分娩栏125套、保育栏125套,购置安装消毒室喷雾消毒设备1套,建设蓄水池70立方米、更衣及消毒室10平方米、消毒池2个、兽医室15平方米、饲料仓库及其加工房200平方米、辅助用房(生活办公用房等)175平方米等。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入股隆阳区金康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按7%/年比例进行分红,分红资金提取6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40%作为合作社社员分红。其中:从村集体60%中所得返利总额中提取50%作为村集体的公益事业(包括水、电、路、沟渠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党员慰问等);30%作为村集体发展资金(其中50%作为合作社公积金、公益金,用于合作社扩大养殖规模、养殖技术培训及公益事业);20%作为村集体和村民小组的办公经费。
当否,请示。
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