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乡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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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2-2-10_C/2016-121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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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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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2-11

杨柳乡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实施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也是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契机。根据《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办发〔201648号)和《隆阳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隆办发〔2016106号)文件精神,结合耿梅同志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第三次集中学习暨隆阳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幸福杨柳为根本目标,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

二、工作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村七改行动

1、改路改造农村道路。结合农村交通实际,充分利用老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和抗灾能力。实施乡村道路美化工程,做到开工建设一条、绿化美化一条,对已建成未绿化的乡村道路,有序推进绿化提质改造,逐步种植绿化行道树。到2017年,完成通村公路硬化扫尾工程,全乡通建制村公路硬化率达到100%2020年,全乡村组公路、村内道路硬化率力争达85%以上;同时,开展全乡危桥鉴定建库申报工作,争取危桥改造项目。2016年底,完成马湾村入户道路硬化工程。2017年至2018年完成其他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入户道路建设。(责任领导:李文荣;牵头部门:公路管理所;配合部门:林业站、国土所、扶贫办、农经站、村规办)

2、改房改造农村民房。一是优化提质村庄规划。完成行政区域内扩建型、改造型、保护型、控制型村庄的规划修改提质工作。在规划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发挥村民在村庄规划及执行规划中的主体作用;规划制定完成后,两图一书(村庄规划总平面图、建筑物外观风貌图、规划实施导则)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经村民签字认可,形成村民共识。二是严抓村庄规划落实。严格划定并执行村庄边界管控,坚决杜绝无序建房,规划未审批完善的不批、村庄边界未定的不批、边界外临建、违建未拆除的不批。完善村镇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与审批证书办理的规范工作,完成重点区域、特色村和各类示范村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对村庄规划区内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对 村庄规划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整治,2016 年拆除道路沿线特别是高 速公路、主干道两边、水库周边和村庄边界以外的违法建筑、没有合法手续的临时性建筑、超时限临时性建筑和基本农田里不标准的大棚、田房等违法建筑。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方可建设。树立一批村庄规划编制好、落实到位、整治建设成效明显的示范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推动村庄规划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对农村建房的风貌控制和引导。根据隆阳区民族、自然、文化等特点,加强村庄风貌控制,推广《隆阳区农村住房通用图集》和《保山市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规划》中的民居住房设计方案。新建住房应充分考虑适用地质条件、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环境安全,做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在村庄规划的指导下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到2020年底,全乡完成2440户危房改造任务。2016-2018年,着力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特困户等特殊群体的农村危险房屋的改造,让其有一所安全住房;。四是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大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通过搬迁解决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从 2016 年开始,用 3 年时间,实施 1000户易地扶贫搬迁,逐步改善山区贫困 群众居住条件。 (责任领导:宋超;牵头部门:扶贫办、村规办;配合部门:财政所、国土所、民政办、文化站)

3、改水改造农村饮水。实施集中连片供水,以乡镇驻地为中心,水库水源为依托,加快供水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集中连片供水,积极整合山区五小水利、抗旱连通等项目,改分散供水为集中供水,靠近集镇的村庄,要纳入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范围。加强对大海坝、小海坝、旧寨坝等一些重点水源点保护工作。加快新建和改造完善全乡自来水供水设施,切实改善工程性缺水问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积极探索供水工程长效运营机制,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引进具有实力的专业企业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管理,采取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形成规模效应,实现供水工程有人用,有人管,管得好的新局面。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合作社管理供水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到2016年,解决整村脱贫村马湾村、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联合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17年,解决其他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实现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100%,水质合格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以上,农村集 中供水率85%以上,形成全乡供水工程良性循环。(责任领导:陈怡冰;牵头部门:水管站;配合部门: 财政所、扶贫办、民政办、村规办)

4、改电改造农村用电。加快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 程,对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重过载线路进行负荷改造和网架优化。提高中心村电网供电质量,到2020年,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完成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实现中心村村村通动力电;增加变电站及配电布点,解决中心村配电网供电卡脖子问题和低电压问题,提升中心村电网供电可靠性水平和电能质量水平;提高小城镇、中心村电网设备节能降耗水平,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智能电表覆盖率、低压集抄覆盖率和配电通信网覆盖率。到2020年,实现供电可靠率99%,中压配电网线路联络率71%,可转供电率71%,配电自动化覆盖率80%,配电通信网覆盖率90%,力争城镇中压配电网满足N1安全准则要求,农村中压配电网部分满足N1安全准则要求,同时认真规划网 线布局,实行网线规范管理,确保线型布局规范美观。永昌电力 分公司要将全区农村用电改造纳入《隆阳区十三五新一轮农村 电网改造升级规划》统一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由永昌电力分公司和区发展和改革局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其余建设资金通过企业自筹和银行融资方式解决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对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重新进行过载线路进行负荷改造和网架优化,提高中心村电网供电能力。重点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点的供电问题。(责任领导:陈怡冰;牵头部门:供电所;配合部门:财政所、扶贫办、村规办)

5、改圈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分离、粪污综 合利用的原则,实施移栏出村、移栏上山,推动畜禽养殖向生态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一是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整合各级财政及农业基金投入等项目资金,全乡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10个,在鱼和村千头肉牛集中育肥场1个,在茶花村千只肉羊养殖基地1个。二是根据《隆阳区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隆办发〔201576 号)的扶持政策,在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引进种畜的同时,大力扶持贫困户建设配套标准化圈舍等设施,每引进1头良种母猪补助新建圈舍12平方米,每平方米工程费不超过150 元给予安排;每引进1头良种母牛补助新建圈舍8平方米,每平方米工程费不超过150元给予安排;每引进1只良种公羊、购买1只本地母山羊分别补助新建公羊舍8平方米、母羊舍2.5平方米,每平方米工程费不超过 200 元给予安排。三是深入贯彻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将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解决好养殖用地难问题。四是逐步引导畜禽养殖向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转移,完善圈舍改造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 污处理设施。到2020年末,全乡新增改造圈舍2万平方米以上,并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排污沟、化粪池、堆粪场等粪污处理 设施,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达标配置率85%以上,粪污处理符合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提高粪污用于种植业有机肥的利用率,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型生态农业循环经济。(责任领导:陈怡冰;牵头部门:兽医站;配合部门:财政所、扶贫办、村规办、国土所、林业站)

6、改厕改造农村厕所。按照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建立完善以固定式公厕为主、无害化卫生户厕为辅,沿主通道公共厕所免费开放的农村厕所格局。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要求,在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等项目配建公共厕所,对未按照要求配建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在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等项目配建公共厕所,对未按照要求配建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坚决拆除交通干线、旅游景区、村庄内的旱厕、露天厕所,新建符合标准的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具体选址方案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充分利用手机导航 APP 地图便民信息系统,有效解决寻厕难问题。到2017年,按照国家三类以上水冲厕所建设标准, 我乡建成公厕37座,政府所在地杨柳街建成2座公厕,每个建制村(社区)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公厕,建制村公厕覆盖率100%。全面推进农村自然村公厕建设,热区连片居住聚集区域设置密度宜为23/平方公里,服务户数500650/座为宜;山区组团式居住相对聚集区域设置密度宜为12 /平方公里,服务户数350550/座为宜;在居住相对零散区域,户数100350户的村落考虑建设1座以上公厕;户数100户以下的村落,主要以户厕改造为主。到2020年,按照卫生间入户要求,全面完成以自然村为单位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在落实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对公厕建设及户厕改造工程费予以安排,新建公厕每个厕位工程费不超过3600元给予安排,户厕改造工程费不超过700元给予安排,奖励资金根据各各村公厕建设数量、质量、考核结果核发。亟待解决工作在联合村、河湾村、马田村一些生产生活条件落后没有厕所的村庄,出台政策引导农户建厕所或建公厕。(责任领导:杨东晓;牵头部门:村规办、文化站;配合部门:国土所、扶贫办、文化站、民政办)

7、改灶改造农村炉灶。按照厨房入户,实现电气化的目标,围绕政府支持、农民自愿、多元投入、建管并重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以电代柴以气代柴,引导农村改灶与沼气建设、改厕和改圈相结合,有效降低薪柴、煤炭等能源的消耗,保护森林资源,减少污染排放。深化已建成沼气池管理,加强对已建成沼气池的监测与维护,保证其功能发挥,确保保有量至2020年削减量不超过10%。加快节能炉推广普及,20162020年区林业局推广节能灶,林业站负责报区林业局,向省里争取指标,每台补助300元,农户自筹60元;或区政府通过融资组织实施,每户改造工程费不超过 300 元给予安排,农户自筹60元。乡林业站负责每年推广节能灶。(责任领导:陈怡冰、李文荣;牵头部门:农科站、林业站;配合部门:财政所、扶贫办、兽医站)

(二)第二块:着力抓好农村三清工程

    1、清洁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加大对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水源地进行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污染防治。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划定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全乡居民饮水安全。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种植结构,推广应用环境友好型控释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引导水源保护区农户畜禽养殖实行集中饲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排污源,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和排污口,对重要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2017 年底前编制完成《杨柳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对涉及人饮的水源地划定重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2016年起,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加强水质检测,通过净化处理,中心村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其他村饮用水质达标率保持在60%以上。开展河道、库塘等水体清淤治理,对影响重要饮用水水源的主要河道、沟渠、库塘等水体逐年开展清淤、治理,逐步实现保洁制度化、常态化。2017年至2020年,大、小海坝水库水质稳定在国家地表水类水质标准,水库营养状况保持贫营养型,各条主要入库河流水质接近国家地表水类水质标准并明显好转。(责任领导:陈怡冰;牵头部门:水管站、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配合部门: 财政所、扶贫办、民政办、村规办)

(2)清洁田园。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开展田间地头顺手捡活动,重点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示范推广农用地膜薄改厚,建设残膜回收站点,杜绝白色(残膜)污染。对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清洁化控制,选用低毒高效农药,推广抗病良种和绿色防治,推广施用配方肥、缓控释肥料和商品有机肥料,积极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果蔬废弃物堆沤肥处置等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切实减轻农村面源污染,大幅提升农业清洁生产水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农用膜回收率达100%,农村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95%。规划建设一批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堆放点,积极引导老百姓对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理。规范大棚、田房等农业设施建设管理和整治,拆除田园周边违法违规建筑,规划建设农田垃圾堆放站点。(责任领导:陈怡冰;牵头部门:农科站;配合部门: 财政所、林业站、兽医站、安监站、村规办、国土所)

   3)清洁家园。以各村两污处理项目为重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要求,围绕村内整洁、庭院干净的目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重点村庄污水治理工作。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点、各河流域及重要支流周边村庄、水库及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杨柳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拓宽投融资渠道,有效整合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探索建立乡镇供水和污水处理投、融、建、管、运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乡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95%以上的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加强绿化、封山育林和石漠化治理。以各村进出口等门户节点、水库四周、河道沟渠两侧、村庄道路、村内空地等为增绿补绿重点,积极创建绿色村庄。到2020年,70%以上建制村达到绿色村庄要求。(责任领导:杨东晓、宋超、李文荣;牵头部门:村规办、林业站;配合部门: 财政所、扶贫办、文化站、民政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杨柳乡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村规办,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指导监督村(社区)、小组(小区)成立整治小组,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成立杨柳乡提升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罗建华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杨润民    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东晓    宣传委员

                     副乡长

       长:梅润芳    乡纪委书记

               杨晓伟    副乡长

               卢晓梅    副乡长

               蒋京伯    组织委员

               李文荣    武装部长

               陈怡冰    副乡长

               祁兴曙    党政办主任

        员: 李江海    财政所所长

               张洪波    司法所所长

               何文兴    国土所所长

               李加富    村规办主任

               钱学军    林业站站长

               李佳宝    兽医站站长

               甫国嵩    农科站站长

               赵文群    水管站站长 

               尹晓英    文化站站长

               线开银    民政办主任

               辉志鹏    农经站站长

               张延宾    公路管理所所长、安监站站长

              张元堂    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所长

              李晓斌    供电所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规办办公室,由宋超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是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区、乡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在201611月前制定出本村落实、推进五年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和村民(居民)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的主体作用。全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工作牵头部门要根据行动计划的积极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安排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于201611月底前制定出台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主动履职,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乡各机关、站所的领导、干部以杨柳乡领导、干部村务挂村的分工,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各村开展人居环境提升的各项工作。

(三)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执行杨柳乡总体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形成一届接一届,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管理机制。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切实提升规划水平,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强化公开公示,建立村庄土地和规划专管员制度,确保村庄规划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

(四)坚持示范带动。建立样榜示范带动工作机制。挂乡区级领导每个人挂钩一个自然村,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分管领导每个人挂钩一个自然村(区域),作为全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试点,办好样榜,以点带面,龙头示范,推动面上工作全面开展。领导挂村试点工作具体分工为:张朝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干田社区干田二组;宋如宽(区政协副主席)挂茶山村茶山自然村;罗建华(乡党委书记)挂干马湾村;赵连忠(乡人大主席)挂杨柳社区甘沟自然村;杨润民(乡人民政府乡长)挂鱼和村水长自然村;梅润芳(乡纪委书记)挂茶花村三眼井自然村;宋超(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阿东村阿东寨自然村。

    (五)加大投入力度。20162020年,杨柳乡加大筹措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由牵头部门制定项目申报建设运营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以良好的工作效果积极争取省、市、区补助。对各村的资金补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各自然村各项指标全部考评合格的,方能纳入补助范围。乡直部门要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推行PPP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筹措更多的资金推动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历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各村根据该项目具体需要通过一事一议制度进行筹工筹劳、无偿提供相应的集体土地。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宣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依法决策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进依法治村,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度融合。

    (八)强化检查考核。乡纪委要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查范围,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督查体系,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追究负责人的责任。乡委、乡政府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各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