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缥镇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办法
- 索引号
- 01525761-8-/2020-1217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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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政发〔2020〕78号
蒲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蒲缥镇违规用火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蒲各相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蒲缥镇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蒲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蒲缥镇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办法
为积极应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抓好火源管理工作,加大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蒲缥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查处违规用火为核心,以《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各村(社区)村规民约为依据,控制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目标,在抓好火源管理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行动小组,开展野外巡查,坚持“见烟就罚,见火就抓”的原则,从严从快查处违规用火。通过违规用火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蒲缥森林资源。
二、具体措施
(一)时间
从12月1日开始至雨季来临。
(二)责任单位
蒲缥镇成立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组干部、护林员等为专项治理行动骨干。
(三)加大防火宣传,严控野外火源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板报、手机信息等媒体,加大进山通道、坟山等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二是切实加强野处用火管理。在高火险期内,林区停止一切野外用火,林区边缘500米内严禁吸烟、烧地草、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林区放牧人员、游玩人员以及林区生产人员的教育和不定期管理,切实做好对“痴、聋、呆、哑、精神病”五种人的登记造册和落实监护工作。
(四)专项治理行动要求
以各村(社区)为单位,每个村(社区)组织1支由支书任组长的行动组,对本村(社区)范围林区内和林区周边100米范围的违规用火进行查处。确保违规用火行为能够得到严肃查处。
(五)查处依据
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查处和各村(社区)村规民约。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2. 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
3. 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4. 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5. 吸烟、烧纸、烧香的;
6. 烧蜂、烧山狩猎的;
7. 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
8. 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
9. 焚烧垃圾的;
10. 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
11. 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三、强化责任追究
对森林火灾频发的村(社区)进行严厉的问责,问责将直接与经济挂钩,绝不以批评教育、写写检查等方式大而化小、小而化了。
凡出现以下情形的,一律对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1. 凡出现林区及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违规用火不及时查处的,责令立即查处,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2. 凡出现非连续性卫星热点(含林火、荒火和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非林火)的,一律在全镇进行通报;
3. 凡发生森林火灾的,按照火灾扑救时间长短、火灾造成的损失情况等情节进行问责;
4. 凡出现瞒报或迟报(超过2小时)森林火灾的,加重问责;
5. 凡是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的。
镇政府成立1个专项督查组,监督“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开展,对23个各村(社区)及重点地方和林区开展不间断巡查。具体为:
组 长:刘 陈 副镇长
成 员:杨兴军 蒲缥森林派出所所长
何明泽 镇林业站站长
贡庆丰 蒲缥森林派出所干警
钱桂芳 镇林业站副站长
杨 静 镇林业站干部
凡是发现村(社区)在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不及时查处违规用火,对违规用火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处的,根据有关规定及方式对村进(社区)领导进及挂村干部进行问责,并对出现火警的村出现一次扣除下一年工作经费1000元,挂村干部扣除奖金500元;森林火灾出现一次扣除下一年工作经费3000元,挂村干部扣除奖金2000元;并一律在全镇进行通报,抓一批反面典型,以儆效尤。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情、火灾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附件:蒲缥镇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蒲缥镇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苏学君 镇长
副组长:刘 陈 副镇长
王 毅 副镇长、蒲缥派出所所长
杨兴军 蒲缥森林派出所所长
何明泽 镇林业站站长
成 员:马银凤 镇党政办主任
王正旭 大曼交警中队队长
梅文倩 镇财政所所长
谌志海 蒲缥中心学校校长
王 聪 保山市第三中学校长
白崇兴 蒲缥中学校长
王海恩 蒲缥卫生院院长
钱桂芳 镇林业站副站长
杨 静 镇林业站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