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缥镇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1-8-/2021-062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5-02
蒲缥镇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21〕1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蒲缥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苏学君 镇长
副组长:胡学润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 杰 镇党委副书记
刘 陈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俊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高建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孔庆杨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毅 副镇长、蒲缥派出所所长
杨光银 副镇长
田德军 副镇长
吴娇娇 镇财政所所长
王 露 蒲缥司法所所长
成 员:龙帅宏 镇劳保所所长
彭彩云 镇民政办主任
赵福平 镇扶贫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挂村干部
下设办公室在镇劳保所,由龙帅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左云霞、储梦妹负责处理具体业务。
二、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解决群众“老有所依”问题,增强社会的安全感和凝聚力,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度城乡居民适龄参保征缴率不低于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征缴率达到100%。
四、缴费对象
具有隆阳区户籍且年满16周岁(非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五、缴费标准
(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员等已由区税务局和区扶贫办、区残联、区民政局协调将花名册提供到区税务局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被征地、农转城”人员由各村核实上报,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缴费时间
隆阳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21年5月1日-2021年8月25日。
七、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APP、移动POS机、网点自主终端、柜台以及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等渠道完成自主缴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镇长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全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各村(社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征缴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经办人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核实资助对象身份和补助金额。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微信等平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居民养老意识,充分调动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各挂片、挂村领导,挂村干部负责督促好所挂村的收缴工作。继续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纳入综合考核内容。镇征缴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村(社区)征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各村(社区)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