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20240720-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救灾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7-20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隆阳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规定,为切实做好金鸡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金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思想:突出“以人为本”,以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标,切实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与综合治理、重点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着重解决全乡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突出问题,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2023年度地质灾害回顾
2023年度,全乡降雨增加,以单点性暴雨为主,金鸡乡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诱发因素主要是强降雨,大部分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点多,分布广、突发性强。2023年9月1日,金鸡辖区范围内大范围降雨,因地质结构因素道路边坡产生垮塌等不良迹象,造成了一定的灾情,在乡党委、政府以及乡地灾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及时疏通道路,疏散群众,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三、2024年度地质灾害预测
(一)2024年度降雨量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预测资料,2024年受极端气象因素影响,极易出现强降雨,单点性暴雨天气,预计进入5月开始,强降雨天气将会较多,而且相对集中。
(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1. 甫家、黄毛部分村寨地处山区,由于地理环境所限,村民自建住宅选址较多处于陡坡,加之施工中处理不当,容易形成切坡建房等地质灾害隐患。
2. 部分村寨内无有效排水沟渠,遇有强降雨天气,雨水无法顺畅外排,极易诱发局部土体滑动,给村民住房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上述激发因素预测,结合金鸡乡多为半山地区、境内群山起伏、地形切割较大、松散岩层分布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地质环境十分脆弱等特点,加之前旱后涝极端气象因素,进入汛期后单点性暴雨和局部大雨暴雨天气将会偏多。因此,预测2024年全乡地质灾害活动将处于较高水平。
四、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及预测,监测重点
(一)各村主要灾害点及预测、监测重点
1. 甫家村
(1)7组秧草洼滑坡
(2)10组榄坡滑坡
(3)9组街子坡滑坡
(4)9组冷饭坡滑坡
2. 黄毛村
(1)2组董家洼滑坡
(2)9、16组上大寨滑坡
(3)17组大洼子滑坡
(4)6组小魏家
各村在重点监测防范老隐患点的同时,要根据本村地质条件及降雨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新的隐患点,并做好进一步监测,及时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二)公路地质灾害
公路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金宝公路沿线,由于部分路段施工过程中形成边坡过高,连续降雨极易诱发滑坡及崩塌;沿公路开采砂石企业在施工中不设置足够保安斜坡,不分台阶,边坡过高,剥离土乱堆放等因素会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村辖区内公路要做好监测工作,甫家寨至大荒田路段、甫家蟒龙至官财山路段、黄毛山洼子至上大寨路段、因排水不畅,连续降雨会诱发滑坡及崩塌,其次还包括黄毛村大洼子村道、董家洼村道等极易发生滑坡崩塌。
(三)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全乡地质灾害点附近的村庄、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重点区域:街子坡滑坡、刘家地滑坡、秧草洼滑坡、榄坡滑坡、大洼子滑坡、上大寨滑坡、董家洼滑坡。
(四)重点防治期
根据历年情况,2023年前期降雨量较少,后期雨量增多,2024年灾害高发期和防治期为5月—10月,灾害高发区主要分布于黄毛村、甫家村及公路沿线。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好群测群防措施。
各村、旅游景区、矿山、综合执法中心、农业中心、供电所管理部门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更新、完善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确定防区预防责任人,预防责任人为乡镇、村、组主要行政领导、单位或部门负责人。要对辖区或管理责任区内已确认的灾害隐患落实监测责任人及具体执行监测任务的监测负责人。监测负责人要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具有通讯工具的人担当,对选定的监测人员,要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填写防灾工作明白卡,使其明白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根据辖区或管理责任区内存在隐患的具体情况,详细制定并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保证采取“三条措施”。
1. 四项制度
(1)层层负责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需要政府及有关单位层层负责,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责任区内的每个隐患点落实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
(2)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各村及监测人员要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上、下联系人,保证通讯畅通,无通讯网络的监测点要设法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保证每天的信息沟通、反馈。
(3)险情巡查制度。对已知隐患点,监测负责人汛期要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临灾前兆立即报警,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对客观上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人口居住区附近地域,每个自然村要确定1至2名巡查人员在汛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新隐患要及时采取监测措施并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发灾后的情况速报两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上级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一旦灾害发生,基层部门要尽快逐级上报,对灾情(包括灾害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要尽量准确。各村、各单位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乡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办公室电话:0875-2802022。
2. 三条措施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期观测记录。地裂缝两侧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危险程度。
(2)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警报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能及时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安全撤离。要填写发放避险明白卡给每户受威胁的群众,使之明白了解听到报警信号后的撤离路线、避灾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演习。
(二)做好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确认。
1. 各村,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旅游景区、矿山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应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区内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完全掌握监控,在此基础上对其它大于25°的危险性边坡及有松散物源且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靠近人口居住区、重要设施的地方)做排查,并在汛期中布置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确定有无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自然资源所汇报,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确认,并决定是否列入县级群测群防网络。
2. 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在汛期中对自身居住环境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或靠近山坡、沟谷的村寨要保持警惕,经常巡查。要特别重视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员高度集中地的巡查、监控工作,布置专人负责。一些规模和危害程度较低,未能列入县级群测群防网的地质灾害隐患,应列入乡镇级群测群防网络。
3. 各村、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旅游景区、矿山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要将确定的巡查区域及巡查负责人在年度防灾减灾方案中明确。重点防范期内,各村每天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向国土所汇报,并按要求填表做记录,归档资料妥善保存。
(三)严格搞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的监管和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及《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对行政区域内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和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建的项目。要督促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管理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其管理责任区的年度防灾减灾方案和防灾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并与乡镇应急机制接轨。对已经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要及早对尚未治理或治理未完善的灾害隐患完成治理,对拒不治理和治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单位,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处罚,达到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汛期前来不及完成治理的隐患要实施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禁止人畜接近危险地带。
(四)加大投入,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
各旅游景区、矿山、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应对管理责任区内各隐患点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治理并投入监测设施、报警器材及对监测人员的补贴。乡级对各村主要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危险区巡查人员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五)继续抓好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各村、旅游景区、矿山、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要积极关注预报。预报等级分为5级:1级为可能性很小;2级为可能性较小;3级为可能性较大;4级为可能性大;5级为可能性很大。同时将提示重点危险隐患点,各相关村和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隐患点监测工作的检查、督导。此外,遇有灾害性天气,还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到相关工作人员手中。受泥石流威胁的地方要建立雨量自动或简易观测站,摸索确定当地泥石流爆发的降雨量临界值,及时捕捉灾害天气及时预警。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力度。各村、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旅游景区、矿山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向群众、单位职工及施工人员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防灾、避灾常识,破除封建迷信,使广大群众了解正确应对地质灾害的方法,并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法制意识。
(七)积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村、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旅游景区、矿山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组织辖区或责任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单位员工或施工单位开展针对地质灾害的预警、紧急避险应急演练,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预定的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应对能力,树立正确的防灾减灾意识,掌握科学的防灾常识。
六、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
经排查,全乡2024年度有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预防责任人按省、县、乡公路不同的管辖权由相应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责任人由该单位主管公路安全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隐患点所在路段道班负责人落实。
(二)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由各景区法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景区指派。
(三)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由各相应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该管理部门指派。
(四)各重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预防责任人由各项目业主、单位法人代表担任,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由该单位指派。金鸡乡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隆阳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规定,为切实做好金鸡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金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思想:突出“以人为本”,以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主要目标,切实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与综合治理、重点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着重解决全乡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突出问题,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2023年度地质灾害回顾
2023年度,全乡降雨增加,以单点性暴雨为主,金鸡乡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诱发因素主要是强降雨,大部分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点多,分布广、突发性强。2023年9月1日,金鸡辖区范围内大范围降雨,因地质结构因素道路边坡产生垮塌等不良迹象,造成了一定的灾情,在乡党委、政府以及乡地灾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及时疏通道路,疏散群众,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三、2024年度地质灾害预测
(一)2024年度降雨量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预测资料,2024年受极端气象因素影响,极易出现强降雨,单点性暴雨天气,预计进入5月开始,强降雨天气将会较多,而且相对集中。
(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1. 甫家、黄毛部分村寨地处山区,由于地理环境所限,村民自建住宅选址较多处于陡坡,加之施工中处理不当,容易形成切坡建房等地质灾害隐患。
2. 部分村寨内无有效排水沟渠,遇有强降雨天气,雨水无法顺畅外排,极易诱发局部土体滑动,给村民住房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上述激发因素预测,结合金鸡乡多为半山地区、境内群山起伏、地形切割较大、松散岩层分布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地质环境十分脆弱等特点,加之前旱后涝极端气象因素,进入汛期后单点性暴雨和局部大雨暴雨天气将会偏多。因此,预测2024年全乡地质灾害活动将处于较高水平。
四、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及预测,监测重点
(一)各村主要灾害点及预测、监测重点
1. 甫家村
(1)7组秧草洼滑坡
(2)10组榄坡滑坡
(3)9组街子坡滑坡
(4)9组冷饭坡滑坡
2. 黄毛村
(1)2组董家洼滑坡
(2)9、16组上大寨滑坡
(3)17组大洼子滑坡
(4)6组小魏家
各村在重点监测防范老隐患点的同时,要根据本村地质条件及降雨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新的隐患点,并做好进一步监测,及时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二)公路地质灾害
公路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金宝公路沿线,由于部分路段施工过程中形成边坡过高,连续降雨极易诱发滑坡及崩塌;沿公路开采砂石企业在施工中不设置足够保安斜坡,不分台阶,边坡过高,剥离土乱堆放等因素会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村辖区内公路要做好监测工作,甫家寨至大荒田路段、甫家蟒龙至官财山路段、黄毛山洼子至上大寨路段、因排水不畅,连续降雨会诱发滑坡及崩塌,其次还包括黄毛村大洼子村道、董家洼村道等极易发生滑坡崩塌。
(三)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全乡地质灾害点附近的村庄、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重点区域:街子坡滑坡、刘家地滑坡、秧草洼滑坡、榄坡滑坡、大洼子滑坡、上大寨滑坡、董家洼滑坡。
(四)重点防治期
根据历年情况,2023年前期降雨量较少,后期雨量增多,2024年灾害高发期和防治期为5月—10月,灾害高发区主要分布于黄毛村、甫家村及公路沿线。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好群测群防措施。
各村、旅游景区、矿山、综合执法中心、农业中心、供电所管理部门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更新、完善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确定防区预防责任人,预防责任人为乡镇、村、组主要行政领导、单位或部门负责人。要对辖区或管理责任区内已确认的灾害隐患落实监测责任人及具体执行监测任务的监测负责人。监测负责人要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具有通讯工具的人担当,对选定的监测人员,要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填写防灾工作明白卡,使其明白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根据辖区或管理责任区内存在隐患的具体情况,详细制定并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保证采取“三条措施”。
1. 四项制度
(1)层层负责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需要政府及有关单位层层负责,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责任区内的每个隐患点落实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
(2)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各村及监测人员要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上、下联系人,保证通讯畅通,无通讯网络的监测点要设法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保证每天的信息沟通、反馈。
(3)险情巡查制度。对已知隐患点,监测负责人汛期要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临灾前兆立即报警,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对客观上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人口居住区附近地域,每个自然村要确定1至2名巡查人员在汛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新隐患要及时采取监测措施并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发灾后的情况速报两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上级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一旦灾害发生,基层部门要尽快逐级上报,对灾情(包括灾害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要尽量准确。各村、各单位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向乡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办公室电话:0875-2802022。
2. 三条措施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期观测记录。地裂缝两侧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危险程度。
(2)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警报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能及时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安全撤离。要填写发放避险明白卡给每户受威胁的群众,使之明白了解听到报警信号后的撤离路线、避灾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演习。
(二)做好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确认。
1. 各村,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旅游景区、矿山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应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区内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完全掌握监控,在此基础上对其它大于25°的危险性边坡及有松散物源且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靠近人口居住区、重要设施的地方)做排查,并在汛期中布置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确定有无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自然资源所汇报,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确认,并决定是否列入县级群测群防网络。
2. 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在汛期中对自身居住环境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或靠近山坡、沟谷的村寨要保持警惕,经常巡查。要特别重视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员高度集中地的巡查、监控工作,布置专人负责。一些规模和危害程度较低,未能列入县级群测群防网的地质灾害隐患,应列入乡镇级群测群防网络。
3. 各村、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旅游景区、矿山及重要工程建设单位要将确定的巡查区域及巡查负责人在年度防灾减灾方案中明确。重点防范期内,各村每天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向国土所汇报,并按要求填表做记录,归档资料妥善保存。
(三)严格搞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的监管和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及《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对行政区域内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和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建的项目。要督促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管理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其管理责任区的年度防灾减灾方案和防灾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并与乡镇应急机制接轨。对已经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要及早对尚未治理或治理未完善的灾害隐患完成治理,对拒不治理和治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单位,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处罚,达到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汛期前来不及完成治理的隐患要实施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禁止人畜接近危险地带。
(四)加大投入,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
各旅游景区、矿山、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应对管理责任区内各隐患点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治理并投入监测设施、报警器材及对监测人员的补贴。乡级对各村主要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危险区巡查人员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五)继续抓好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各村、旅游景区、矿山、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要积极关注预报。预报等级分为5级:1级为可能性很小;2级为可能性较小;3级为可能性较大;4级为可能性大;5级为可能性很大。同时将提示重点危险隐患点,各相关村和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隐患点监测工作的检查、督导。此外,遇有灾害性天气,还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到相关工作人员手中。受泥石流威胁的地方要建立雨量自动或简易观测站,摸索确定当地泥石流爆发的降雨量临界值,及时捕捉灾害天气及时预警。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力度。各村、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旅游景区、矿山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向群众、单位职工及施工人员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防灾、避灾常识,破除封建迷信,使广大群众了解正确应对地质灾害的方法,并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法制意识。
(七)积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村、农业中心、供电所、综合执法中心,旅游景区、矿山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组织辖区或责任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单位员工或施工单位开展针对地质灾害的预警、紧急避险应急演练,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预定的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应对能力,树立正确的防灾减灾意识,掌握科学的防灾常识。
六、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
经排查,全乡2024年度有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预防责任人按省、县、乡公路不同的管辖权由相应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责任人由该单位主管公路安全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隐患点所在路段道班负责人落实。
(二)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由各景区法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景区指派。
(三)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由各相应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该管理部门指派。
(四)各重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预防责任人由各项目业主、单位法人代表担任,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由该单位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