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鸡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2-6-/2020-0928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8
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鸡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金鸡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金鸡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和具体分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
二、重点任务
推动全乡各社区、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合力及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开展“两个专题”活动
1. 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
(1)集金鸡中学习宣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开展社会宣传,督促指导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持续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2)推动制度落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3)加强培训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干部队伍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轮训。
2. 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活动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双重预防机制;2022年底前,企业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2022年底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利、电力、民爆等行业领域企业完成标准化建设和自评工作。
(4)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费用提取、工伤保险、教育培训等制度,大力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二)开展9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 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管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2. 开展非煤矿山监管专项整治
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取缔关闭非法设置的临时砂石料场,开展针对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的巡查。对新立矿山准入条件特别是生产建设规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3. 消防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2020年底前,在全面摸排整治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一乡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2)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突出风险以及新材料、新业态,分阶段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3)逐步补齐农村消防工作短板。健全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分步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统筹实施农村火灾隐患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2020年,突出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4)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所管行业领域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互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4. 道路运输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2)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道路运输领域“红黑名单”管理相关制度。
(3)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5.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
6. 城市建设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开展建筑物改建改用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饭店、旅社等人员聚集场所情况,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落实项目建设安全各方责任。根据项目建设安全要求,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3)加强燃气、渣土受纳场等监管。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4)开展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专项整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7. 粉尘涉爆等其他领域专项整治
(1)加强粉尘涉爆、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贮存、处置及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
(2)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工贸行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水利、电力、农用机械、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学校、医院、市场、商场、林业、气象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也要由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订方案(2020年6月至7月)。按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方案要求,乡有关部门和企业制订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对2018年以来全乡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建立完善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具体分工
按照《隆阳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清单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金鸡乡三年行动计划做如下具体分工:
(一)组织开展1次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活动。将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重点;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挖培树立安全生产领域先进典型人物。(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组织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三)将安委会成员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督查、约谈等制度,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责任部门:基层党建办、综合执法中心)
(四)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以专业知识和执法业务实训为主要内容的3年轮训;按年度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责任部门:金鸡司法所、综合执法中心)
(五)落实《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技术负责人职责,以及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企业领导责任、部门(车间)责任和全员责任。(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六)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七)监督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严禁违规挤占挪用。(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八)监督督促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九)开展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十)核实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十一)督促各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按重大、较大、一般、低风险程度实行分级管理,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十二)企业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于每年12月底前,向属地对口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源点清单和年度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分析报告。(责任部门:各企业对口监管部门)
(十三)督促各企业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十四)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行业租借资质行为、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收费,同时依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将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信用记录。(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牵头,各责任部门配合)
(十五)督查各企业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十六)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对辖区内油气管道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金鸡社区,育德社区,黄毛社区,甫家社区)
(十七)对尾矿库、已封闭矿山、盗采点及其他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等行为,加强巡查及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责任部门:金鸡自然资源所)
(十八)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按计划适时开展演练,建立道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责任部门: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责任内企业)
(十九)对辖区内特色小镇、小微企业、传统村落、大型村寨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将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配备消防水泵台、修建水窖、设置消防水池,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党政办)
(二十)组织消防、金鸡派出所、村建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人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严重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金鸡派出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十一)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完成消防安全改造升级。(责任部门:各施工项目对口部门)
(二十二)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促整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并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十三)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企业和商铺,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村建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要开展专项检查。(责任部门:金鸡市场监管所、金鸡派出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十四)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古建筑集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部门:金鸡中心校、金鸡中学、民政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金鸡卫生院)
(二十五)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细则。(责任部门:金鸡中心校、金鸡中学、民政办、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金鸡卫生院)
(二十六)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建立(明确)消防工作管理组织,达到“一项一策”整治标准。(责任部门: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十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司法机关要定期开展消防普法宣传督导;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金鸡司法所、金鸡中心校、金鸡中学)
(二十八)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道路运输领域“红黑名单”管理相关制度。(责任部门:金鸡派出所、党政办)
(二十九)将农村“两站”建设运转和“两员”工作补贴等必要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责任部门:金鸡派出所、财政所)
(三十)建立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公路应急保障专职队伍。(责任部门:金鸡派出所)
(三十一)建立“四位一体”快速救援救治联动工作机制。(责任部门:金鸡派出所、金鸡卫生院)
(三十二)建立交通事故救援点,建立警医合作机制。(责任部门:金鸡派出所、金鸡卫生院)
(三十三)定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责任部门:金鸡派出所)
(三十四)定期开展变形拖拉机排查。(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十五)开展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和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金鸡卫生院)
(三十六)严肃查处“四无”建设、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指导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责任部门: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金鸡自然资源所)
(三十七)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十八)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三十九)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牵头、各项目对口部门配合)
(四十)排查粉尘作业场企业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社会事务办)
(四十一)合理确定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施设备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四十二)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评估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排查污水环保设施的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十三)在房屋、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牵头,各责任部门配合)
以上分工,参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清单报送工作的通知》内附件二制定,工作要求及时效以附件二为准。
各责任部门必须建立三年行动计划台账并完善相关材料。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年行动工作在乡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云龙担任组长,各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主任)、责任站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乡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安委会全体会议要定期听取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三年行动工作联络员会议、督查督办、情况通报、预警约谈、巡查考核等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1次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三)强化各方保障。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完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涉及职工安置、债务清偿、企业转产等政策措施。统筹管好用好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四)加强监管服务。将“打非治违”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严格“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持从严执法和从细服务相结合,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专家指导、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大力推广可复制经验,曝光负面典型,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跟踪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线索移交、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金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