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排查重点类型

索引号
01525762-6-/2022060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农村危房改造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6-04

房屋排查重点类型

(一)自建房。包括圩镇范围内、圩镇周边及农村地区用作经营性的自建房。

(二)老旧建筑。包括房龄较长,地基主体存在明显变形,房屋外墙有明显裂缝,有地下室的老旧房屋。

(三)擅自改变用途的房屋。包括擅自改造结构布局,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途的房屋,“下店上住”的混用房屋。

(四)非法违章建筑。特别是擅自加层的房屋,擅自增建地下室的房屋,擅自浇筑镂空的房屋。

(五)空心楼板建筑房屋。

(六)地处低洼、临河地段的房屋。

(七)以往实施了维修加固再次破损的房屋。

(八)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

(九)已形成房屋主体的在建房屋。

(十)历次排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