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鸡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2-6-/2020-1127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1-27
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鸡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各社区:
《金鸡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鸡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消除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金鸡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一是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乡镇落实”的原则,以经营性(聚集性)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分层次、按时限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2月15日前,初步摸排底数,完成重点排查,摸清全乡经营性(聚集性)的农村自建房、非自建房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摸清全乡农村房屋的基本情况;6月底前基本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聚集性)的农村自建房整治,重点排查的问题整治到位。
2023年9月前,基本完成全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同时建立农村房屋建管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晓东 乡党委书记
王云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姬腾飞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王建军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董 伟 乡党委副书记
李华娟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乙凡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 妍 副乡长
张义珠 副乡长
朱泽伟 副乡长
戈 洋 副乡长
张玉华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赵彦凯 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银燕 金鸡司法所所长
李妍锦 财政所所长
杨金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罗洪林 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王立建 金鸡卫生院院长
张应宗 乡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李晓宇 金鸡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晓鲁 市场监管所所长
兰卉琛 党政办工作人员、民宗干事
张军妹 金鸡社区党总支书记
金德华 育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发才 东方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学林 郑官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段学伟 甫家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佳明 黄毛社区党总支书记
孟春波 金鸡中学校长
李俊伟 金鸡中心校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姬腾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玉华、李琬群、杨微志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各社区召开社区会议,结合本社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社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步骤、行动要求和责任分工,同时利用微信群、板报、广播等宣传手段,营造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
1. 排查范围
对本社区内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围绕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周边环境4个方面进行排查,摸清所有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在排查过程中,分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两个层次,既要对面上所有农村房屋进行排查,又要突出重点,对经营性(聚集性)房屋集中重点排查,重点排查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改扩建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以及用作温泉、农家乐、宾馆、客栈、网吧、餐馆、超市、KTV、医院、学校、集贸市场、社区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对已认定为安全住房,之后又改变房屋用途作为经营性(聚集性)的农村自建房须重新进行安全性鉴定(评定),特别是无合规合法手续阶层、改扩建用作经营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
2.方法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村级初排、乡级评定、区级核验”的方式对农村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按照省级统一制定的标准和工作要求,由村级负责提供农村自建房清单,报乡级综合评定后提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性综合评定结果进行核验。
(1)村级排查。各社区组织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逐户初步排查,重点查看房屋周边环境、主要建筑材料、房屋是否出现“歪、裂、扭、斜”等现象或其他安全隐患,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等级逐栋做出初步判断。实时对房屋安全隐患信息数据进行登记、评估、分析与处理;现场勘查时要并编号、记录(重点问题部位要影像记录)、建档。2020年12月5日前完成经营性(聚集性)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册上报乡级进行评定。
(2)乡级评定。根据现场查勘情况,重点从地质安全、周边环境安全、使用安全、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5方面,根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记住导则》《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云南省经营性(聚集性)农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引(试行)》等技术标准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逐栋作出综合评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对未作经营性(聚集性)的自建房,要做到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衔接,已做过鉴定的农房,一并把成果转化为现有成果,不再重复鉴定。认真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和《云南省经营性(聚集性)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表》,建立农村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平台。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经营性(聚集性)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综合评定工作,2021年3月31前完成未作经营(聚集性)的自建房安全隐患综合评定工作,并按时序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核验。
(3)区级核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聚集性)的农村房屋核验工作,认定房屋安全隐患等级并提出处理建议;无法认定安全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未作经营(聚集性)的农村房屋抽查核验工作,认定房屋安全隐患等级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全面整治。坚持对存在那群隐患的房屋“零容忍”“险的危的先查先治”的原则,对整体危险的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聚集性)的农村房屋,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对存在安全隐患未作经营(聚集性)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力争3年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 落实责任主体。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对经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要求进行整治。
2. 落实整治措施。参照相关技术标准,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科学合理制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对存在疏散楼梯和疏散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且正在经营的公众聚集性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要进行责令整改,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要责令停止营业。
3. 建立工作台账。乡、村三级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清单化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并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销号一户。
4. 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五、责任分工
各社区:作为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做好全各社区范围内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在线咨询,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金鸡中心校、中学: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排查管理工作。
民宗干事:负责指导配合开展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排查管理工作。
金鸡派出所:负责指导配合开展旅游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配合开展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排查管理工作。
金鸡司法所:负责配合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等有关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有关经费纳入乡级预算。
金鸡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配合开展农村依法法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配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配合开展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排查工作。
金鸡卫生院: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医疗场所安全排查管理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指导配合开展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排查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配合开展农村经营场所设计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社区“两委”其他干部是具体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到本社区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当中。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社区要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高度,全力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专门力量,明确社区排查重点、责任主体、工作标准、整改要求,扎实开展工作。2020年12月起,各社区开展工作情况每半个月报至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工作任务。严格隆阳区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确保不漏一户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逐个进行整改落实,并收集相关材料,做到所有问题建立“一户一档”销号台账。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社区在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绝对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同时乡纪委要定期不定期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农村自建房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社区在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保障群众信息知情权,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金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