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调整
- 索引号
- 01525762-6-/2022-01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1-0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调整
2021年12月26日,云南省下发了《关于调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的通知》,对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进行了调整,由每年100元调整为每年200元。
2022年起调整为每年最低200元。调整后:一是自2022年起,个人缴费最低为每年200元。二是补缴以前中断年度的养老保险费,最低档次为每年200元;三是制度实施时,已经超过45周岁的人员,45周岁至制度实施时之间的年度,可以在60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最低缴费档次为每年200元;四是由财政代缴的特殊人群,如残疾人、特困户、低保对象等,鼓励按照较高档次缴费,与代缴的保费合并计入个人账户当年缴费。
此次调整是全省自2009年制度启动(隆阳区2012年启动)以来的最低缴费档次的首次调整,涨幅是依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来确定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积累,优化养老金结构,保证个人养老基金的累积额达到一定的水平,从而提高养老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