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临时救助初审》服务指南

索引号
01525762-6-/2021-1012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0-12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山市隆阳区行政区临时救助初审

二、审批条件

由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委托单位受理,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或者不合乎法定形式的,不受理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民政办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民政办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0,非工作日按预约办理

乘车方式:乘保山公交车14、22路,到金鸡站下车,进乡政府到南二楼即可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新办

增项

到期复查

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提交临时救助初审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2

提交本户户口簿证件

复印件

纸质

1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临时救助初审

送达方式: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2802022(业务电话)

咨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民政办服务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1.咨询或投诉:金鸡乡民政办公室,咨询电话:0875-2802022(业务电话),地址:金鸡乡政府内; 2.纪检监察投诉:中共金鸡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办公室,电话号码:0875-2802011(业务电话); 3.信函投诉:中共金鸡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办公室,通讯地址: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邮政编:678099 4.网站:金鸡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jx.longyang.gov.cn),电子邮箱:jjx2802022@163.com。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4410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