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 2020年城市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test-/2020-010403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18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 2020年城市低保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低保精准化动态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织密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有效助力脱贫攻坚,按照政策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开展城市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政策保”,坚决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梳理完善低保工作机制,治理“慵懒散”,全面提升低保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水平,切实发挥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青华街道此次专项整治对象为10个社区城市低保,以四方社区和红花社区为重点。
三、工作安排
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从2020年1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为期四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改阶段(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
1. 动员部署。街道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对城市低保专项治理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2. 全面排查。从以下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一是排查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街道面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账,受理群众关于低保经办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二是排查工作作风问题。全面排查社区对低保兜底脱贫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以及排查低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入户核查的问题。三是排查低保工作机制问题。全面排查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区级抽查)、资金发放等各个关键环节流程和机制,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压实挂社区干部排查责任,确保对象排查全覆盖;压实街道民政部门核查责任,确保对所辖社区核查全覆盖,排查对象、工作环节全覆盖。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第三方抽查、“互联网+”等方式,重点排查“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合户保”、“轮流保”、“抓阉保”、“死亡保”、“政策保”、“违规保人不保户”以及违反规定程序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四是排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低保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摸清城市低保兜底保障底数。
3. 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所有原发现问题和排查新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逐条销号、限时整改。对政策已经明确的事项,在核查当中一经发现,立行立改。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
1. 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生死认证。(2020年2月1日——2月15日)由城市低保对象持身份证到街道民政办进行信息登记,采集信息,核查本人情况。
2. 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人户是否分离认证。(2020年2月16日——2月24日)根据各社区提供城市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信息,核查是否存在人户分离情况,导致低保对象纳入不精准问题。对问题比较集中、整改无实效的地方,街道将组建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场督导。
3. 入户调查,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生活情况的认定。(2020年2月25日——3月15日)通过入户走访,实地调查,做到收入核查户户见面、户户必查。
4. 核对平台,核对纳入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2020年3月16日——3月31日)对包括车辆、工商注册、工作情况、是否领取职工养老金等不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信息进行详细核实,破解救助申请家庭财产和隐性收入核查难问题。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4月1日至4月15日)
在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找准低保工作领域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健全低保工作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低保精准管理机制。一是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动态管理为原则,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大数据综合运用为补充的低保对象精准进入机制和精准退出机制。入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在街道工作人员组织下统一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要达到规定要求。全面对保障对象进行核查,切实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严格执行死亡人员零报告制度,防止出现“死亡保”。二是健全低保渐退机制。根据低保对象实现就业的方式或单位性质,合理设置救助缓退期,增强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就业意愿。三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对新时代救助工作的认识,由“穷人找政府”转变为“政府找穷人”,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往准里办、往深里走、往实里抓。
2.健全规范低保评议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低保民主评议机制,完善评议流程,做实评议工作。一是做好会前“初审”。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评议前对申请对象进行家庭入户调查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申请对象家庭纳入低保以及家庭享受低保人口数量、享受类别、补助标准等资格逐一逐项提出初步意见。二是做好会上“共议”。科学规范精准甄别救助对象,在申请对象陈述家庭困难情况基础上,评议代表对其客观性、真实性及其逐项资格初步意见进行广泛民主评议,确保低保救助对象、保障类别、补助标准与困难群众的贫困程度相符合,坚决杜绝低保“做人情、搞平衡”的现象。三是做好会后“审核”,最大程度落实对象应保尽保,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街道对申请对象最终审核结论的重要依据,但不能作为唯一依据。建立健全评议纠错机制,对家庭确实困难但未通过评议的、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情形但通过评议的,应由区、街道两级联审,确定是否将其纳入低保。
3.健全规范低保档案机制。及时整理低保台账,做好佐证材料收集、归档有序,及时报送,实时动态更新,随时备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将低保专项治理向党工委、政府汇报,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要按照政策兜低保障和工作措施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家庭的调查核实工作。结合包片联系制度,挂社区领导切实履行好包片督导责任。
(二)进一步严格低保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每月对低保人员进行审核,并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整,按照“应保则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对“政策保”、“人情保”等不符合规定的对象进行清理整治。
(三)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街道将把此项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社区及各挂社区分管领导和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定期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阳光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