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2025年度隆阳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 索引号
- test/20250411-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4-11
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经隆阳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李潇龙、黄春东、朱林龙 3 人拟表彰为“2025年度隆阳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黄永聂、张寿军拟表彰为“2025 年度隆阳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向市级申报,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群体
李潇龙,男,汉族,1997年1月生,群众;
黄春东,男,汉族,1985年10月生,群众;
朱林龙,男,汉族,1992年9月生,群众。
主要事迹:2024年11月19日下午,在板桥镇青龙街,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李潇龙像往常一样打理着店铺,听到了呼救声,他立刻警觉起来,冲出店铺查看情况,与此同时,正在各自店铺打理生意的黄春东和朱林龙闻声也立即冲上来,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按住行凶人,李潇龙瞅准时机夺过刀具藏了起来,并与黄春东和朱林龙合力将行凶人拖拉着带离现场。三人拼尽全力安抚行凶人的情绪,并用法律法规和家人的处境不断地劝说他,以唤醒他的理智和良知,直至警察到来,正是他们的挺身而出,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挽救了两个家庭。
二、先进个人
(一)黄永聂,男,汉族,1981年4月生,群众。
主要事迹:2025年2月3日,保山矛盾乐队 6人受云南高黎贡勐赫小镇公司邀请到小镇为游客们表演。中午表演快结束时,忽听旁边温泉中心露天游泳池有人大声呼救“救人呀,有人溺水了”。黄永聂立即丢下乐器,跑向游泳池,极速观察思索,而后快速跳入水中搜索溺水人员,几秒钟后在水底发现了溺水者。溺水的男孩仰面朝上,四肢撑开,双眼紧闭,躺在游泳池底无任何反应。黄永聂两次潜入水底使出全身力气将他拉出水面,在岸边群众的帮助下,给男孩做了救助措施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抢救治疗。
(二)张寿军,男,汉族,1984年10生,群众。
主要事迹:2025年3月26日晚上11点,住在打渔小区的张寿军正在家看电视,突然听到对面楼警报器响,他立刻警觉起来,起身朝阳台看去,发现对面9楼着火了,他的第一反应是灭火救人,立马拿起两个灭火器飞奔到对面楼灭火。当他到达着火现场时,浓烟和火苗已经吞噬了整个房间,门窗被大火烧得滋滋作响且已变形,张寿军不顾个人安危,四次冲进火场灭火,救出两位被困老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时,火势已基本扑灭,此时的张寿军已被浓烟熏得全身黢黑,仅露出一双眼睛。张寿军多次义无反顾冲进火场灭火救人的行为挽救了两条生命,也及时避免了一场重大火灾事故。
公示时间从 2025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8日止,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隆阳区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反映,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66号(隆阳区综治中心),邮编:678000,电话:0875-3038996,邮箱地址:zfw2161844@126.com。
中共隆阳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来源:隆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