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2021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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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021052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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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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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青华街道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切实做好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全街道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应急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机构:前线指挥组、火灾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和后期情况处置组。

(一)前线指挥组

组 长:李仕连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胡 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国滔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万 旭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 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永强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杨丽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汪晶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叶茂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董爱书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普红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 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昊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邵元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杨卓燃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张国云 青华中心学校校长

刘安佑 青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余 吕 青华街道司法所所长

熊国锋 青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杨磊磊 青华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10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工作职责:火灾扑救前线指挥组负责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火情。

(二)火灾扑救组。

组 长:汪晶龙 青华街道武装部长

副组长:赵保团 青华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10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21名基干民兵及街道青壮男干部职工

工作职责: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由汪晶龙部长带领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分队,各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带领社区义务扑火队、护林员参加扑救,扑救时携带好救火工具,迅速赶赴火灾地点,发挥扑救作用。

(三)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组。

组 长:万 旭 青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董爱书 青华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洪仕 青华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安佑 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番积文 青华街道财务室

梁 洁 青华街道社保中心主任

徐 蓉 青华街道财务室出纳

李江华 青华街道武装干事

工作职责: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组负责前线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工作,做好扑火队员、扑火用水、饮用水、食品、扑救人员伙食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的车辆调度工作和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四)后期情况处置组。

组 长:邵元杰 青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李俊芳 青华街道农林服务中心干部

成 员:10个社区党(总)支书记

工作职责:后期情况处置组负责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场看守具体工作由各发生火灾社区负责安排落实;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进行严肃查处,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 森林草原火灾预防。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及各社区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林火监测。太平、马官社区在控制地段布置1名防火信息员,一旦火灾发生,及时向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报告。

(三)信息报告和处理。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逐级上报和归口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或得知森林草原火情后,应当立即向街道党政办(0875-2218365)或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报告。报警内容:起火地点(包括村、地名、方位)、起火时间、起火原因、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对虚报瞒报森林草原火灾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视情况进行及时安排部署。

四、组织与指挥

(一)火灾发生后,街道、社区负责人立即建立前线和后线指挥组。前线指挥长应立即制定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该社区和邻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分队,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展开扑救工作。并将扑救情况及时反馈后线指挥长,严禁多头指挥,人为引起混乱;后线指挥长应做好前线扑火的一切后勤保障工作,组建救护组、生活组、通讯联络组等,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

(二)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 了解火情,立即制定扑火行动方案。

2. 组织调动当地扑救队伍,落实扑火任务。

3. 选择一个便于观察的指挥场所,进行现场火灾指挥工作。

4. 有多支扑火队伍时,必须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5. 随时掌握火场变化,调整战略战术,保证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五、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时的注意事项

(一)扑救指挥。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二)火灾扑救。扑火队伍调动分三个梯队,各社区一旦发现或接到火情立即报告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值班电话:0875-2218365),由各社区和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迅速指派相应人员赶赴现场查看火情,并将火情情况报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各社区迅速组织村级义务扑火队或附近群众赶赴火险现场扑救,在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组(或街道应急分队)未到达前,由带队社区干部负责组织调动、指挥扑救,该队伍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第一梯队;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根据火情迅速集结应急分队,并迅速赶赴现场扑救,由街道应急分队队长负责组织调动,各小分队队员由小分队副队长负责召集,该队伍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第二梯队(街道应急分队人员组成详见附件);过火面积较大、火线较长的森林草原火灾由扑火前线指挥组批准后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由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调动民兵扑火突击队参加扑救,该队伍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第三梯队。

(三)群众安全。各社区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四)扑救原则。一是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二是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三是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草原资源损失。四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五是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处置办法启动条件。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的趋势时,经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处置办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一是发生1公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直接威胁村庄以及重要设施安全的。二是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的。三是12小时内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或失职、渎职责任的追究,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

(七)通信与信息保障。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对讲机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森林草原防火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火灾资金及物资管理

扑灭森林草原火灾所需物资由街道农林中心负责采购及保管,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由农林中心派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用到实处。

七、灾后处理办法

(一)明火扑灭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清理火场,彻底熄灭余火,防止死火复燃,经检查确无复燃后方可撤离现场。

(二)火灾扑灭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调查发生灾情的原因、烧毁程度,查找肇事者,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其责任。

(三)写出书面报告,向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及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

八、培训演练

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