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办发〔2021〕41号 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21-0624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6-17
青办发〔2021〕41号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华街道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青华街道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华街道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确保街道顺利完成隆阳区下达的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隆政办函〔2021〕12号)要求,结合青华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从2021年6月18日开始至2021年8月25日结束,各社区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续保等征缴工作,确保街道年度城乡居民适龄参保征缴率不低于95%。
二、参保缴费范围和对象
具有青华街道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三、缴费档次
(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以及残疾人员、失地农民等享受的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缴费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前台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APP、营业网点自助终端、柜台、POS机等渠道完成自主缴费。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特殊人员缴费方式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以及残疾人员、失地农民等享受的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如需政府代缴仍由社保部门按照原经办方式向财政部门申报所需资金,财政部门将资金安排拨付社保部门后由其缴入财政专户。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启动集中征缴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以及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广泛宣传;要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户缴费人,让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同时,要定期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政策咨询台,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解答,解疑释惑,引导广大居民踊跃参保。
(三)加强考核督查,按时完成任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已纳入本年度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有问题要早发现、早整改。以各社区为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街道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集中征缴工作进度;街道纪工委将对征缴工作进行适时督导,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社区。
附件:青华街道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任务表
附件
青华街道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任务表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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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缴费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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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渔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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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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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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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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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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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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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官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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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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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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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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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官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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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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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马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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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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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官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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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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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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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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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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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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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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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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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缴费任务数仅为缴费人数(含财政全额代缴人员),不包含待遇人数。
青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