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20-121602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3
青办发〔2020〕69号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华街道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青华街道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1日
青华街道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工作任务
为切实抓好全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推动青华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法展,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函[2020]39号)要求,结合青华街道实际,决定印发2020年青华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从2020年9月1日开始,11月25日结束。确保年度城乡居民适龄参保率不低于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征缴率达100%。
二、缴费对象
具有隆阳区户籍且年满 16 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三、缴费标准
(一)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 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 难群体以及残疾人员、失地农民等享受的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省网上税务
局”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前台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 APP、营业网点自助终端、柜台、POS 机等渠道完成自主缴费。按照2019年6月4日《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税务征收有关业务衔接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对于重度残疾人、未标注脱贫建档立卡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由社保部门按照原经办方式向财政部门申报所需资金,财政部门将资金安排拨付社保部门后由其缴入财政专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城乡居民参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征缴任务。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以巩固续保缴费为基本点,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全面推广使用手机银行APP(云南农信)、ATM存取款机、移动POS机、信用社自助设备和信用社柜台等途径自主缴费新模式,不断提升经办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要帮助和引导广大居民认清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自觉自愿参保缴费。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为达到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按时足额领取待遇;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青华街道社保中心要加强对各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指导,确保录入的信息数据准确无误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各社区要加强对保费收缴工作的管理和已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格审核,坚决杜绝冒领、欺诈现象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防止出现挤占、挪用个人账户养老金等现象,确保基金安全。
(五)确保经费到位。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为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平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开展,确保征缴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便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云税发[2019]83号)要求,和税务部门合作进行城乡两险征缴的金融机构按照1 元/笔的标准支付结算到税务部门指定的街道账户,由街道负责代收服务费并提供代收有效票据,考核兑付给办理代收业务的助农支付点或代征人员,按年结算,确保征缴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青华街道2020年隆阳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任务表
青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印发
附件
青华街道2020年隆阳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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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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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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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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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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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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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渔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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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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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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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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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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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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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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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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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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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官社区
|
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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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平社区
|
477
|
|
6
|
马官社区
|
525
|
|
7
|
祝马社区
|
335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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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官社区
|
608
|
|
9
|
宋家社区
|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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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方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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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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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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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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