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办事指南

索引号
test/20211120-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1-20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辖区内的居民。

二、审批条件

持有本辖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云南省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低保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乘7路公车到青华街道办事处站下车即到。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原件

纸质

3

2

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

1

3

户口本

复印件

纸质

1

4

银行卡(建设银行)

复印件

纸质

1

5

本人的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6

家庭情况入户调查表

原件

纸质

1

7

申请诚信承诺书

原件

纸质

1

8

授权书

原件

纸质

1

五、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最低生活保障办理

送达方式: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2218365,咨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低保服务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2218365,投诉地址: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4410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