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后的问题整改情况
- 索引号
- test-/2020-012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27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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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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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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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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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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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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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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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青华代表团刘周等9位代表联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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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号建议:关于完善中心城市棚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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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行文答复:我公司于2016年12月开工对红花一、二期,和平A、B、C区,锦绣乐苑A、B区,锦绣安苑A、B、C区,太保北路,九龙路小区,金山小区,通商巷小区共17个安置小区进行升级改造,并于2018年12月全部竣工验收结束。建设内容包括非机动车充电棚建设、充电插座安装、便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公厕建设、灵堂扩建、小区绿化恢复、门卫用房改造、场地硬化、修建小区休息凉亭、浇筑消防通道、监控设备安装、门禁系统改造、小区道路减速带设置、自来水给水改造等。我公司将根据代表建议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并管理好各安置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工程部及各子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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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片区地面硬化工程于2019年9月23开始动工,2019年10月11日硬化完成投入使用,共计硬化面积约1008平方米。在红花安置小区、锦绣安苑小区、锦绣乐苑小区、和平小区、九龙小区、太保北路小区均设有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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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凉亭、浇筑消防通道、门禁系统改造、自来水给水改造、小区减速带建设都属于小区公共区域、设施升级改造需用公共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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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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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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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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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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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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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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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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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座谈会上区人大代表(青华代表团)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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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绿化带植被枯萎,影响小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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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责任范围内绿化带进行培植、养护工作。(责任部门:怡园绿化,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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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小区绿化进展整改,并加强绿化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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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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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小区门卫、保安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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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社区协助帮忙大力宣传保安招聘工作;2. 请街道派出所对保安进行专业培训;3. 各子公司对全部保安人员适时进行履职培训。(责任部门:各子公司,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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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将人员招聘点扩大到各乡镇、街道,并通过网络宣传等方式加大招聘力度。同时,公司定期组织开展保安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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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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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厕开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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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已建成公厕及时开放并加强协调管理。(责任部门:各子公司,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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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二期4个地块公厕于2018年建成,并于2019年12月全部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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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一期公厕由于住户阻工,至今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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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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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座谈会上区人大代表(青华代表团)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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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已经损坏监控要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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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协调省城乡投对各小区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至各施工企业,施工方已承诺于2019月10月底完成。由我公司出资购买摄像头70个进行更换。(责任部门:各子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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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片区已增设摄像头20个,更换损坏摄像头3个,剩余摄像头预计2020年2月前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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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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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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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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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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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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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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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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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无电瓶车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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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宇峰公司与各社区已共同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施工单位于2019年8月10日进场施工。红花二期无人值守智能充电桩于2019年6月10日开始建设。(责任部门:宇峰公司、保障房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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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沈小区充电设备投入(带备用设备):双孔设备352台,单孔设备18台,主机32台,防雨罩电卡若干;整个小区可满足同时充电车辆 701辆,资金投入约40万。红花片区:一期改造充电插座520个;二期新增充电头1272个,2019年12月已全部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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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沈充电桩还未完成,由于廖沈小区非机动车停车位在设计文件内不明确,故无法选取位置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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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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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小区0号地块排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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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市建设局对接,对该地块的雨、污水排放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在市政管网未修建完善前,加设临时管网进行排放。(责任部门:工程部、保障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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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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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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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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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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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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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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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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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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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路灯线路故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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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排查故障并更换维修(责任部门:工程部及各子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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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开始对红花一期、二期0、1、3号地块路灯线路进行改造并于2019年11月完工,现已全部正常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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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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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座谈会上区人大代表(青华代表团)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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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车辆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和人行道,存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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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一期,红花二期地下车位已启用,0号地块车位已于7月全面启用,基本能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加强对公共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及时整改。(责任部门:各子公司,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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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至今共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工作3次,及其他常态化整治工作,及时清理小区乱停乱放、违规停放车辆。在小区公共区域、人行道粘贴、喷绘“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生命通道禁止停车”等警示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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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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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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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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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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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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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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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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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红白喜事场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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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已在廖沈小区、红花安置小区、锦绣乐苑小区、和平B区、太保北路安置小区建有红白客事办理场地共9处。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为增加社区经营性收入,现已将红花片区红白喜事场地无偿移交社区经营。待隆阳区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后,我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在安置小区增设红白喜事场地并开展相关业务,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责任部门:工程部及各子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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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完成,能基本满足住户日常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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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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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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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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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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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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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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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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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青华代表团刘周等9位代表联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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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号建议:关于完善中心城市棚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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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行文答复:我公司于2016年12月开工对红花一、二期,和平A、B、C区,锦绣乐苑A、B区,锦绣安苑A、B、C区,太保北路,九龙路小区,金山小区,通商巷小区共17个安置小区进行升级改造,并于2018年12月全部竣工验收结束。建设内容包括非机动车充电棚建设、充电插座安装、便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公厕建设、灵堂扩建、小区绿化恢复、门卫用房改造、场地硬化、修建小区休息凉亭、浇筑消防通道、监控设备安装、门禁系统改造、小区道路减速带设置、自来水给水改造等。我公司将根据代表建议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并管理好各安置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工程部及各子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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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片区地面硬化工程于2019年9月23开始动工,2019年10月11日硬化完成投入使用,共计硬化面积约1008平方米。在红花安置小区、锦绣安苑小区、锦绣乐苑小区、和平小区、九龙小区、太保北路小区均设有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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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凉亭、浇筑消防通道、门禁系统改造、自来水给水改造、小区减速带建设都属于小区公共区域、设施升级改造需用公共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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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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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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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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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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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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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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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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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座谈会上区人大代表(青华代表团)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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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绿化带植被枯萎,影响小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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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责任范围内绿化带进行培植、养护工作。(责任部门:怡园绿化,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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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小区绿化进展整改,并加强绿化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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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小区门卫、保安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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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社区协助帮忙大力宣传保安招聘工作;2. 请街道派出所对保安进行专业培训;3. 各子公司对全部保安人员适时进行履职培训。(责任部门:各子公司,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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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将人员招聘点扩大到各乡镇、街道,并通过网络宣传等方式加大招聘力度。同时,公司定期组织开展保安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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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厕开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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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已建成公厕及时开放并加强协调管理。(责任部门:各子公司,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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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二期4个地块公厕于2018年建成,并于2019年12月全部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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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一期公厕由于住户阻工,至今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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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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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座谈会上区人大代表(青华代表团)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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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已经损坏监控要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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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协调省城乡投对各小区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至各施工企业,施工方已承诺于2019月10月底完成。由我公司出资购买摄像头70个进行更换。(责任部门:各子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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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片区已增设摄像头20个,更换损坏摄像头3个,剩余摄像头预计2020年2月前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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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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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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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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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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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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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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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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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无电瓶车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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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宇峰公司与各社区已共同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施工单位于2019年8月10日进场施工。红花二期无人值守智能充电桩于2019年6月10日开始建设。(责任部门:宇峰公司、保障房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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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沈小区充电设备投入(带备用设备):双孔设备352台,单孔设备18台,主机32台,防雨罩电卡若干;整个小区可满足同时充电车辆 701辆,资金投入约40万。红花片区:一期改造充电插座520个;二期新增充电头1272个,2019年12月已全部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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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沈充电桩还未完成,由于廖沈小区非机动车停车位在设计文件内不明确,故无法选取位置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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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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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小区0号地块排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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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市建设局对接,对该地块的雨、污水排放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在市政管网未修建完善前,加设临时管网进行排放。(责任部门:工程部、保障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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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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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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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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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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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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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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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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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路灯线路故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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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排查故障并更换维修(责任部门:工程部及各子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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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开始对红花一期、二期0、1、3号地块路灯线路进行改造并于2019年11月完工,现已全部正常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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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座谈会上区人大代表(青华代表团)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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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车辆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和人行道,存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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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一期,红花二期地下车位已启用,0号地块车位已于7月全面启用,基本能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加强对公共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及时整改。(责任部门:各子公司,整改时限:立行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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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至今共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工作3次,及其他常态化整治工作,及时清理小区乱停乱放、违规停放车辆。在小区公共区域、人行道粘贴、喷绘“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生命通道禁止停车”等警示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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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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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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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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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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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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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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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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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红白喜事场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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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已在廖沈小区、红花安置小区、锦绣乐苑小区、和平B区、太保北路安置小区建有红白客事办理场地共9处。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为增加社区经营性收入,现已将红花片区红白喜事场地无偿移交社区经营。待隆阳区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后,我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在安置小区增设红白喜事场地并开展相关业务,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责任部门:工程部及各子公司,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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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完成,能基本满足住户日常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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