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地震局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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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0774-7-/2019-021601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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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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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2-16

隆阳区地震局

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全局各科、室、所及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案规定,制定本制度。

1.指导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纳税人和全局干部职工。将全局的政务工作(有保密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评议。

2.评议的范围。本局涉及的各项政务公开内容。

3.评议的时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热点、焦点问题随时组织评议。

4.接受评议的内容

政务公开事项是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政务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广泛、适时、准确、真实,群众对政务公开程度认可的情况。

办事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方便干部职工了解、监督,有无“暗箱操作”行为。

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情况;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的情况。

政务公开的形式是否多样,方便群众监督,监督渠道畅通情况。

需要办案由群众评议的其他内容。

5.群众评议的方式方法

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向社会各届发放问卷调查表,对机关及人员的工作进行评议。

特约监督员评议。聘请特约监督员,赋予其对全局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监督、检查的权利,每年由局监察科组织一至二次明查暗访和召开一至二次座谈会,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评议。

投诉举报评议。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长期化,设立群众意见箱、意见薄、反馈单、电话和信访举报。

群众座谈会评议。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6.评议的要求

实施群众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办公室负责群众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各科所评议工作的指导及监督工作。对群众的评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建议向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和向相关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对评议中提出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违者按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群众评议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时以及不按要求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的,要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