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地震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索引号
- 43270774-7-/2022-010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05
隆阳区地震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隆阳区地震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和公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股室。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示,包含以下事项:
(一)执法主体(单位名称、单位类别及执法人员名单);
(二)与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自由裁量权基准;
(三)执法权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四)执法程序(行政许可流程、行政处罚流程);
(五)执法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六)救济方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监督举报方式;
(八)其他执法信息。
第四条 公示的方式
在“防震减灾信息网”公示。
第五条 需长期进行公示的内容,由执法科室收集整理,长期进行公示。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等内容发生变化时,公示的内容应随时调整更新。
第六条 应当公示而未按规定予以公示的,按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