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服务指南
- 索引号
- 43270774-7-/2021-0527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5-27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
办事流程图
FWZN—532099003W00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
服务指南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
2020年11月1日
一、受理范围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二、审核条件
本事项不是依申请办理事项,而是属于咨询服务事项。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并将保护范围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地震部门通过设立保护标志、发布公告等形式,提示告知相关地震监测设施和台站的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单位或者个人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活动,可能对地震监测设施造成临时性干扰的,应当将相关情况告知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干扰程度要求其采取相应措施,所需费用由造成干扰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
办事窗口: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隆阳区地震局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公交线路: 乘坐2A或3路车即可到达
四、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服务结果:公众自行查阅公告信息,也可向当地地震部门咨询。
送达方式:公众自行查阅公告信息,也可向当地地震部门咨询。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区综合窗口(地震局)
2、保山市隆阳区玉泉路47号隆阳区地震局
监督: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2楼监督投诉窗口
九、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一)下载地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站:https://zwfw.yn.gov.cn/portal/#/work-service/department-matter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大厅
https://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切换服务地—保山市隆阳区—网上办事—区地震局—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