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地震局关于《地震行政复议执法程序》

索引号
43270774-7/20230706-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地震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程序
文      号
浏览量
73
日期
2023-07-06

2-1 地震行政复议申请书


震复[   ]第号

申请人: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法人或其它组织名称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址    

地震行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 (签名或盖章)






附件:


2-2  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


震复[    ]第   号

(申请人):

关于 的复议申请书,本(机关)已收悉,经审查符合 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盖章)








2-3  提出答复通知书


震复[   ]第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你 (机关) 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向本 (机关)申请复议。本 (机关)已决定受理,现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你 (机关),请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 本(机关)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者证据,并提出书面答辩书。

特此通知




(盖章)


附:复议申请书副本一份



2-4  复议答辩书


答辩人或单位:

现对 (申请人) 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








此致

(复议机关)



(盖章)


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



2-5  复议决定书


震复[    ]第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 (机关)申请复议。现经本(机关)查明:  

本机关认为:  

根据 ,本机关决定:

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盖章)




2-6  复议决定送达回证


震复[    ]第   号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送达地点


受件人


收件人





收件人签名(盖章)

送达方式


备注(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