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隆阳区将暂停办理部分机动车业务

索引号
01525689-3 -/2020-041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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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4-15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根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机动车查验场地设置规范》的有关工作要求,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需对现有的机动车查验区域进行升级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部分机动车登记业务

自2020年4月20日起,暂停办理小型汽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登记、变更登记、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业务。

停办期间,如需办理上述业务,可前往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或辖区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就近办理,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恢复办理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继续办理的车驾管业务

(一)机动车业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业务以及其它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以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除外)的抵押登记、核发临时号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机动车牌证、补换检验合格标志、变更联系方式。

(二)驾驶证业务。摩托车类驾驶证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满分考试、注销以及其他类驾驶证的换证、补证、变更备案、审验、恢复驾驶资格、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服务咨询电话:0875-221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