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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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2020-0310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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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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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3-10

隆阳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保障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实现审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审计监督主管部门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原则

1、依法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除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安全、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及无公开价值的外,全面对社会、公众公开。

2、真实公正,有利监督。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监督。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二、工作目标

1、工作效率提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2、审计监督职能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显著。

3、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依法执法水平提高。

4、干部职工民主意识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对审计监督工作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三、公开的内容

凡被政府、社会公众、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审计项目计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的处理意见等政务内容,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有选择的对外公开。坚持对社会公开和对内部公开相结合。

1、对社会公开

(1)公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公开审计项目的有关审计依据,审计相关程序。有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

(3)公开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审计时限、审计部门工作守则、廉政准则、工作纪律、举报电话。

(4)公开审计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对审计部门的内部公开

(1)公开工作人员的调整,工作任务的变化情况;

(2)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重大开支的预算和决算;

(3)公开重大项目的研究和决策过程;

(4)公开公用物资的使用和消耗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1、在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方便干部职工监督

2、在部门网站上公布办事机构及职能,办事人员,办事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并设立电子查询系统,方便有关部门和群众查询审计法规、程序、标准、动态、信息等事项。

3、采取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公开一年来实施项目的审计结果。

五、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1、政务公开的内容应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需要上级审批的审批后执行),统一发布。

2、对社会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可以公开的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应告知有关当事单位和当事人。

3、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应收集群众意见和反映。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做出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