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1-0524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5-2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一、服务范围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区级立项生产建设项目。
二、服务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格式 |
要求 |
1 |
行政许可申请书 |
R原件(收取) R电子稿(网上大厅) |
2份 |
2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按国家规范编制)。 |
R原件(收取) R电子稿(网上大厅) |
7份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包含专家评审、方案修改时间20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直接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审批窗口;电话:0875-2231809。
监督: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投诉窗口;电话:0875-2239000。
九、相关文书、表单
(一)下载地址: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切换服务地—保山市隆阳区—网上办事—区水务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