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服务指南

索引号
01525724-7-/2021-0521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5-21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服务指南

一、服务范围

在保山市隆阳区行政区域内,占用区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二、服务条件

因生产建设需要,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且具备下列条件: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防洪总体规划。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下车,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下车,北行30米右转东行200米。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格式

要求

1

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承诺)书

R复印件(收取)

R电子稿(网上大厅)

2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工程方案报告书及附件

R原件

R电子稿(网上大厅)

3

设计单位资质

R复印件(收取)

R电子稿(网上大厅)

4

书面申请书

R原件

R电子稿(网上大厅)

5

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权属证明

R原件(收取)

R电子稿(网上大厅)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六、服务收费

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区政务服务中心隆阳区水务局窗口直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电话:0875-2231809。

监督: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2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投诉窗口;电话:0875-2239000。

九、相关文书、表单

(一)下载地址: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二)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cegn.cn/mportal/#/login?backUrl=http%3A%2F%2Fzwfw.yn.cegn.cn%2Fmanager%2F%23%2Fhome切换服务地—保山市隆阳区—网上办事—区水务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办理—在线办理—用户登录—上传材料—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