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公示

索引号
75716269-3-/2022-0523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救灾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5-23

隆阳区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公示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42号)文件要求,市级下达我区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30万元,参考各乡镇(街道)2022第一季度发生的自然灾害灾情,经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研究,商区财政局同意形成了隆阳区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拨付方案,并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以《关于下拨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应急发2022 11)文件下拨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30万元。

此次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112 号)《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隆阳区应急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207号)执行,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跟踪督查,不得用于非受灾地区或者受灾地区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无关的支出,严禁挤占、预留、滞留、挪用,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乡、村两级在救灾对象评定和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在程序上要坚持农户申请、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做到救助政策公开、分配方案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发放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附件1

 隆阳区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拨付

 

序号

乡镇(街道)

 拨付金额(万元)

备 注

1

板桥镇人民政府

3

 

2

丙麻乡人民政府

3

 

3

潞江镇人民政府

7

 

4

蒲缥镇人民政府

4

 

5

永盛街道办事处

2

 

6

西邑乡人民政府

11

 

合  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