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公示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0-112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救灾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1-23
隆阳区2020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省级资金公示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通知》(保财建〔2020〕86号)文件要求,市级下达我区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结合冬春救助相关工作要求,依据各乡镇2019年遭受的自然灾害情况和前期上报的冬春救助需求、农业人口户数和已安排下拨的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共商拟定了《资金分配计划》,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财政局以《关于下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20〕 14号)文件下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
此次下拨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受灾地区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20〕7号)和救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明确救灾资金发放使用重点和分配发放程序,做到手续完备、流程规范、账册健全。乡、村两级在在救灾对象评定和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在程序上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做到救济政策公开、分配方案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发放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附件1
隆阳区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拨付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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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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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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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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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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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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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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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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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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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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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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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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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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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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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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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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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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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马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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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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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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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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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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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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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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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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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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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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