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公示

索引号
75716269-3-/2020-112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救灾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1-23

隆阳区2020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省级资金公示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通知》(保财建〔202086号)文件要求,市级下达我区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结合冬春救助相关工作要求,依据各乡镇2019年遭受的自然灾害情况和前期上报的冬春救助需求、农业人口户数和已安排下拨的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情况,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共商拟定了《资金分配计划》,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以《关于下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应急发2020 14)文件下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

此次下拨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受灾地区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207号)和救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明确救灾资金发放使用重点和分配发放程序,做到手续完备、流程规范、账册健全。乡、村两级在救灾对象评定和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在程序上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做到救济政策公开、分配方案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发放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附件1

隆阳区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拨付表

 

序号

乡 镇

 拨付金额(万元)

备   注

1

辛街乡人民政府

4

 

2

西邑乡人民政府

4

 

3

杨柳乡人民政府

5

 

4

瓦房乡人民政府

4

 

5

瓦马乡人民政府

5

 

6

瓦窑镇人民政府

4

 

7

蒲缥镇人民政府

4

 

合  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