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公示

索引号
75716269-3-/2019-09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救灾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9-01

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公示

 

2019年以来,我区先后遭受了干旱和草地贪夜蛾等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给我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为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战胜灾害,渡过难关,省级下达了30万元冬春救助补助资金。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1955号)文件要求,依据各乡镇(街道)受灾情况及冬春期间灾民需救助情况,经区应急管理局研究,与区财政局协商,形成了《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拨付方案区人民政府同意,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9725日以关于安排下拨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隆应急发〔201930号)文件下拨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30万元。

此次下拨的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进行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或预留资金,也不得购买慰问品和以慰问金的形式进行发放

 

附件1

2019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分配

序号

乡  镇(街道)

 拨付金额(万元)

备   注

1

金鸡乡人民政府

3

 

2

板桥镇人民政府

3

 

3

汉庄镇人民政府

1

 

4

辛街乡人民政府

1

 

5

蒲缥镇人民政府

2

 

6

潞江镇人民政府

3

 

7

芒宽乡人民政府

2

 

8

西邑乡人民政府

2

 

9

丙麻乡人民政府

2

 

10

水寨乡人民政府

1

 

11

瓦渡乡人民政府

1

 

12

瓦窑镇人民政府

2

 

13

瓦马乡人民政府

2

 

14

瓦房乡人民政府

2

 

15

杨柳乡人民政府

2

 

16

永盛街道办事处

1

 

17

合    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