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公示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50123-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救灾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1-23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公示
辛街乡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5〕9号)文件要求,市级下达我区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6万元。经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安排给你乡,并就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该资金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户的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对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范围,救助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监督指导村组做好救助资金填报工作,严防虚报冒领、违规持有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领取补贴等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自2024年开始,申报冬春救助从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申报。2024年10月,你乡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申报需救助人员880人。请你乡按照《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云应急〔2022〕56号)中二、指导标准(六)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内容要求,对申报的880人进行分类救助,并根据分类情况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中填报需救助资金逐级审核审批后于2025年1月23日前报至区级审核审批。
三、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此次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直达需救助受灾群众,资金发放时按提示信息模板发送相关信息。请你乡对需救助对象惠农惠民“一卡通”金融功能开通情况进行提醒,务必确保需救助对象已经办理并激活惠农惠民“一卡通”账号。要核实救助对象是否有多个有效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有类似情况的要通知持卡人及时到银行办理注销。
附件:
隆阳区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6万元分配表 | ||||
乡镇(街道) | 2024年上报受灾人口(人) | 2024年上报需救助人口(人) | 拟安排资金(万元) | 备注 |
辛街乡 | 1985 | 880 | 16 | |
合计 | 1985 | 880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