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情况: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案核查报告

索引号
75716269-3/20250514-0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5-14


公司违法情况调查

2025491300分至491400隆阳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问题隐患51.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无2025年开展情况);2.未提供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3.监控室灭火器已过期、消防器材缺失;4.流向登记管理不到位,库存数与流向登记本不符(精品满堂红8层,实际点验:169件,仓库结余:170件;精品满堂红10层,实际点验:138件,仓库结余:145件);5.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押运员:郭兆运)相关证件。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隆)应急现记〔202540、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隆)应急责改〔202540对上述问题责令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430日前整改完毕。

20254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案调查。

经依法调查,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企业,持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为华梅花,该企业有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华梅花作为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要职责,2025年未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二是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未执行流向登记制度、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仓库存储的烟花爆竹数量与流向登记本不符(其中:精品满堂红8层,实际点验数为169件,仓库结余为170件;精品满堂红10层,实际点验数为138件,仓库结余为145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华梅花对以上两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上违法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3区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应急现记202540号〕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应急责改202540号〕1现场检查照片3张及依法调取的相关书证证实。

、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有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757174248B;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40205日;营业期限:自20040205日至20340205日;法定代表人:华梅花;住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经营范围:烟花爆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号:(滇)PF20240005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757174248B主要负责人:华梅花;企业名称: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仓储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库区面积:4627㎡;库房面积:120㎡;核定药量:2000kg许可范围:爆竹类(C类)、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类)、吐珠类(C类)、玩具类(C类、D类)、架子烟花类(C类)、组合烟花类(C类、D类);发证日期:202472日;有效期限202472日至202771日。

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华梅花,女,汉族,现年44岁,初中学历,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持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证号:430521**4289;姓名:华梅花;性别:女;人员类型:主要负责人;行业类别: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有效期限:20220708日至20250707日。

2.史江银,汉族,现年26岁,高中学历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员民身份证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持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证号:533001**3367;姓名:史江银;性别:女;人员类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有效期限:20230919日至20260918日。

3.谢艳红,汉族,现年50岁,初中学历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管理员民身份证地址:湖南省邵东县双凤乡**;现居住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持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证号:T430521**4727;姓名:谢艳红;性别:女;作业类型: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操作项目:烟花爆竹储存作业;有效期限:20230424日至20290423日。

三、单位及相关人员处理意见

(一)对单位处理建议

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一是仓库存储的烟花爆竹数量与流向登记本不符(其中:精品满堂红8层,实际点验数为169件,仓库结余为170件;精品满堂红10层,实际点验数为138件,仓库结余为145件),未执行流向登记制度,二是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201裁量阶次B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对相关人员处理建议

华梅花,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裁量阶次A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华梅花罚款人民币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四、下步整改措施    

保山市隆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照区应急管理局下达的责令整改指令书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是制定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并认真遵照执行;三是进一步检查烟花爆竹仓库内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补齐失效损坏的消防器材;四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五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刻汲取此次违法行为的教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实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