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情况:申群树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政处罚案核查情况

索引号
75716269-3/2025022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2-21

申群树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政处罚案

核查情况


主要违法情况调查

2025114850分,隆阳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蒲缥镇中心学校门口有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接报后,区应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联合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蒲缥派出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蒲缥派出所)及蒲缥镇应急办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执法人员到蒲缥镇中心学校门口时有一辆车牌为云MMB365的银白色轻型封闭式货车(长安牌),正在准备向客户销售烟花爆竹产品,被查获时车内装有大量烟花爆竹。由于车辆靠近蒲缥镇中心学校师生较多,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执法人员将车辆移至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蒲缥派出所内后,经现场清点,车内装有44个种类的烟花爆竹,其中:大中小(西炮)4件、208包,一鸣惊人20盒,银尾月旅行18盒,10寸太空之光13盒,蝴蝶王9盒,我最牛18盒,12寸金色电光花5盒,彩色烟雾手雷24盒,彩菊1箱、20盒,韩国喷花21盒,炫彩小烟球4盒,AOBO3,黑豹三声3箱,新版使命5盒,小魔头1箱,小锥形6盒,黑蜘蛛王29盒,10寸仙女棒1盒,俄罗斯转盘6袋,动物烟花5袋,超人玩具5盒,鼠王3箱、21盒,小金鱼11件,精品王中王13箱,黑虎1件,时空龙骑士8盒,三响2件,满地珍珠1件,黑狼火箭1件,花开富贵1件,七彩莹光1件,仙女棒51把,18寸金色电光花1件,28寸金色电光花40包,36寸金色电光花76包,小烟球11包,水母8包,孔雀开屏7包,快乐烟花2袋,金钱满地8袋,价值人民币约4500。查获后,经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依法对车内装有的44个种类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

2025115日,经区应急局研究,决定对申群树涉嫌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立案调查。2025115日、126日,执法人员分别对申群树、刘宗启等人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核实,申群树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烟花爆竹,证据确凿,且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上违法事实有查封扣押决定书1份、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务)清单1份、询问笔录6份、现场照片87张等证据证实。

二、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申群树,女,汉族,现年39岁,小学学历,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老板(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

2.刘宗启,男,汉族,现年42岁,初中学历,系申树群丈夫,居民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富顺县飞龙镇蜂窝村369号,现居住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

三、申群树的处理意见

1.申群树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建议没收其非法经营的大中小(西炮)4件、208包,一鸣惊人20盒,银尾月旅行18盒,10寸太空之光13盒,蝴蝶王9盒,我最牛18盒,12寸金色电光花5盒,彩色烟雾手雷24盒,彩菊1箱、20盒,韩国喷花21盒,炫彩小烟球4盒,AOBO3,黑豹三声3箱,新版使命5盒,小魔头1箱,小锥形6盒,黑蜘蛛王29盒,10寸仙女棒1盒,俄罗斯转盘6袋,动物烟花5袋,超人玩具5盒,鼠王3箱、21盒,小金鱼11件,精品王中王13箱,黑虎1件,时空龙骑士8盒,三响2件,满地珍珠1件,黑狼火箭1件,花开富贵1件,七彩莹光1件,仙女棒51把,18寸金色电光花1件,28寸金色电光花40包,36寸金色电光花76包,小烟球11包,水母8包,孔雀开屏7包,快乐烟花2袋,金钱满地8袋,共44个种类及违法所得3870.00元(大写:叁仟捌佰柒拾元),并给予申群树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共计人民币33870.00元。

2.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蒲缥派出所已立案对其进行处罚。

四、下步整改措施

申群树、刘宗启夫妇,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深刻吸取此次违法行为的教训,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